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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咸丰十年(1860年),哈尔滨已有手工加工粮油的碾、磨坊和油坊。当时,生产米、
粉、油的工具,主要是用石碾、石磨、风车、笸箩、绢罗、蒸锅和楔榨等粗笨、简陋的工具
和设备,生产工艺极为简单、产品品种单一。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后,哈尔滨陆续出现机器制粉、榨油、制米业。生产规模大、
生产效率高,生产设备与工艺比手工作坊先进。宣统三年(1911年),哈埠粮油加工企业发
展到43家,年生产能力达567336吨。其中,火磨(以蒸气机为动力的机器制粉厂的俗称)30
家,油坊(制油厂)11家,制米厂2家。火磨和油坊大都为俄商资本。
1912—1931年,哈埠粮油加工企业发展较快,最多高达128家,比清末增加约2.3倍。
其中,油坊业54家,面粉业42家,制米业21家,挂面业11家。至此,全市的面粉业、油坊业
与酿造业成为北满地区的三大支柱行业。
东北沦陷后,随着日伪经济统制的加剧,全市许多民族资本开办的粮油加工业被日商收
买或吞并,导致粮油工业的急剧衰落。1940—1945年,全市粮油加工企业仅剩40家。除日本
人开办的还能坚持生产外,民族资本开办的企业亏损日甚一日,濒临倒闭,勉强维持到祖国
光复。
哈尔滨市解放后,为恢复和发展经济、稳定市场、支援解放战争,市政府对私营粮油加
工业采取扶植政策,及时地解决了原料不足和资金缺乏问题,使全市粉、米、油等粮油加工
企业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基本保证了全市粮油市场供应,有力地支援了解放战争和后来的
抗美援朝战争。
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哈尔滨市粮油加工纳入国家计划。私营粮油加工企业由自营
加工全部转为委托加工。至1956年,全市私营粮油加工企业实现了公私合营。合营时,上级
主管部门,本着“量才使用,各得其所”的原则,对私方人员安排领导职务;对原有职员和
工程技术人员,也本着利用其一技之长,提任车间、股室领导。国营、公私合营粮油加工,
由原来的多头管理,归口为市粮食局统一管理。
1957年以后,根据黑龙江省粮食厅对粮油工业布局的调整,加之3年自然灾害,特别是
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哈尔滨粮油加工企业发展缓慢,设备工艺没有得到全面地更新改
造。设备工艺的陈旧老化,使全市粮油加工业生产能力,产量与质量水平落后于社会需求。
1983年起,市粮食局对全市粮油加工企业的改革放权,陆续将其由委托加工改为价拨加
工;有些企业在加工能力有余的情况下,亦搞自营加工。市粮食局在对全市粮油加工企业的
调整中,重点对全市粮油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地更新改造。1990年,全市粮油加工业不仅全
面进行了更新改造,并新建了一些企业和车间,大都采用国产先进设备,同时也引进了一批
日本、西德、瑞士和法国的先进粮油加工设备,初步实现了粮油加工的现代化,形成年达60
余万吨的粮油生产能力。其中,全市年制粉能力312500吨,制米能力207100吨,制油能力
36116吨,挂面生产能力50480吨。年工业总产值43372万元,实现利税58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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