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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稻 米
1926年,哈尔滨市最早以机器加工稻谷的东兴益米厂,年产稻米(俗称大米,下同)600
吨。同年开业的德之亭福记和日出精米所,年产大米500吨。1927年,又有义合祥米厂开业,
年产大米655吨。1931年,哈尔滨市6个米厂年产大米2140吨,1926—1931年累计总产量达
10510吨。
1932—1934年,全市大米产量达到14280吨。其中,1934年,全市已有18个米厂加工稻
谷,年产大米6483吨,比1931年的2140吨,增长203%。1935年,日本人在哈开办的精米所
和日伪所控制的37家稻谷加工厂,年产大米25000吨。
1938年11月,伪满政府改组粮食加工管理体制,哈尔滨市稻谷加工受辖于粮谷加工会社,
实行定资本、定产量,加工产品由粮谷加工会社统一分配。1940年,伪满政府先后颁布《米
谷统制法》及实施细则,米厂加工稻谷改由伪满粮谷株式会社管理。对伪满州国用的粮食按
伪满中央物资动员计划,由伪满粮谷株式会社通过地方粮谷组合选择规模较大、机械化程度
较高的制米厂加工。由于大部份稻谷被日本侵略者掠夺运回日本或朝鲜以及中国华北地区,
哈尔滨市稻谷越来越少,每年的加工量不及常年的三分之一。伪满当局对日伪等制米厂实行
“宽柔政策”,常年保证供给加工原料。而绝大多数中国民族资本开办的稻谷加工厂陷于困
境或歇业倒闭。1944年,伪满洲国政府又推行“金属献纳”活动,致使一些民族稻谷加工厂
的电动机被迫拆走,哈市只有日本人开的米厂生产。
哈尔滨市解放后,为支援解放战争,稻谷加工改由军粮一厂承担。1947年,裕民工厂转
产后开始加工稻谷,班产量1.3吨,年产量2000吨。1948年,该厂加工稻谷班产量增为4.5
吨,年产量达5000吨。1949年,全市共生产大米11589吨。
1950年,稻谷加工开始执行国家粮食加工计划,产品质量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根据军
需民用,香坊粮秣厂也改加稻谷,年产量8447吨。同年,大米总产量达17747吨。以后,全
市军需民用的大米,主要由香坊粮秣厂、粮食公司制米厂、军粮一厂3个大型米厂承担。
1960年,大米年产量达到40768吨,比1950年增长1.3倍。
1960年以后,受自然灾害的影响,稻谷原料不足,市粮食局于1962年、1964年先后停止
顾乡米厂和八区米厂的大米生产。1964年,全市大米产量降为8459吨,比1960年降低79.25%。
1965年起,哈市只有香坊米厂1家加工稻谷。至1984年20年间,共生产大米351035吨,年均
产量17552吨,比1964年增长107.5%。
1984年以后,广大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水稻播种面积不断扩大,水稻产量逐年增
加,原料较为充足,特别是为满足城镇居民“吃精吃细”的要求,省、市粮食局决定,将八
区米厂谷子车间改为加工水稻。1985年,该厂生产大米10374吨,同年还生产糯米2361吨。
1986年增为20630吨。三棵树粮库将原玉米联产品车间改加工水稻车间。1987年,该库大米产
量达31262吨。至此,哈尔滨2个米厂、1个车间加工水稻达155582吨,产大米120891吨。全
市大米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
1988—1990年,省产水稻就地加工和外流量逐年增加,致使哈尔滨3年间共加工水稻
348856吨,产大米228351吨,年均产量76117吨,比1987年降低37%。
二、玉米面、 生产
清末至民初,哈尔滨市居民所食用的玉米面、玉米、 ,完全依赖遍布乡村和城镇的手工
磨坊加工。
1925年,哈埠傅家甸开办的义增祥米厂,首家使用机器生产玉米粉,年产900吨。东北
沦陷后,伪满当局于1938年和1939年,先后颁布重要产业统制法令,对粉、米、油加工进行
严格限制,有的火磨为维持生存,利用日伪对玉米及其产品限制的不够严而改产玉米面。
1944—1945年条件较差的火磨被迫歇业或倒闭,实力较强的双合盛火磨、天兴福第四制粉厂
和成泰益3个粉厂产玉米粉31526吨。
1949年,全市所用的玉米面、、 ,主要靠私营磨坊承担。市东兴公司制米厂年产玉米
698吨。
1953年,为保证全市居民粗粮供应,天兴福第四制粉厂按照市粮食公司的计划,开始生
产玉米面。1955年,生产玉米面65605吨,成为全市玉米面生产骨干厂家。
1956年,第六制米厂玉米车间,根据省粮食厅于1954年颁布的玉米质量标准,组织了
玉米生产,年产量12583吨。1958年,第二制粉厂改产玉米面。1959年,香坊米厂与第五
制粉、八区米厂学习阿城米厂经验,均采用玉米联产的加工工艺。同年,全市玉米制品综合
产量105851吨。其中,玉米面占63.88%,玉米占36.12%。
1960年,香坊米厂玉米车间改加工玉米联产品。第五制粉厂和天兴福第四制粉厂单加工
玉米面。当年生产玉米面71163吨,其中,天兴福第四制粉厂生产玉米面46210吨。1961年顾
乡米厂单加工玉米面1548吨;1962年该厂改加玉米联产品,玉米面、、 综合产量140吨。1963
年,随着省、市粮食局对粮食加工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八区米厂停止玉米联产加工,1965
年,第二制粉厂因生产设备外迁而停止加工玉米面。同年,全市共生产玉米制品58660吨。
其中,天兴福第四制粉厂生产玉米面32627吨。1968年,八区米厂产玉米面12286吨。同年,
全市玉米加工综合产量87919吨。其中,玉米面54535吨,玉米、 33384吨,分别占62.03%
与37.97%。
1973年,哈市虽仍有3个米厂1个粮库的玉米车间,生产玉米面、 。随着市场的需要,
第二制粉厂(原天兴福二厂)改产玉米面。同年,全市玉米综合产品的产量149160吨。其中,
玉米面占64.76%,玉米、 占35.24%。综合出品率为75.34%,比化验标准品率71.8%,
提高3.54%,增产粮食7008吨。
1974年,全省农业丰收,玉米原料充足,哈尔滨玉米加工量达189955吨,玉米制品总量
达147747吨。其中,香坊米厂61398吨,占41.55%;八区米厂45367吨,占30.71%;顾乡
米厂21775吨,占14.74%;三棵树粮库玉米车间19207吨,占13%。全市玉米综合加工品率
77.78%,比化验应出(标准)品率75.13%提高2.65个百分点,增产粮食5034吨。
1979年,市粮食局检验室、工业处等有关部门在八区米厂试验成功玉米统筹加工法。
1980年起在全市及省内制米业推行玉米统筹加工,推广面达80%。获省粮食局科研成果推广
二等奖,市科研成果一等奖;1984年,又获科技成果推广三等奖。
1986年,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粗粮加工量越来越少。市粮食局决定将三棵树粮库的玉
米联产车间改加工水稻。至1990年,市粮食系统只保留香坊、八区、顾乡3个粮食加工厂的
加工玉米车间。当年玉米年加工量168774吨,玉米面、、 的综合产量132743吨。
三、其它米、面
高粱米、小米、黍米及其制面是哈尔滨市居民长期食用的主食。清末,在有机器碾米之
前,哈埠杂粮米、面的生产,全靠家庭或小型的磨坊手工生产。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哈埠恒泰成米厂开始使用机器加工高粱米。年产量4815吨。
1913年,3家机器米厂年产量7355吨。
1914年以后,哈埠杂粮机器加工发展缓慢,1914-1931年,18年间16家米厂的年产量29446
吨。生产品种8-10种:主要是高粱米、小米、大、小黄米及其制面以及芥麦、荞麦、莽麦等
米面。
1932年,哈尔滨市沦为日伪统治后,机制粮米发展较快的是稻谷加工。粗杂粮加工量小,
1938年23家的年产量30651吨。其中,加工高粱米9家,年产17540吨;加工小米4家,年产
8020吨;加工杂麦米4家,年产796吨;加工米面6家,年产4295吨。
同年,日伪农产物株式会社对高粱、谷子加工出品率,规定为65%;1939年对高粱出品
率提高为80%,谷子提高为70%。1940年以后,还责令各米厂按规定质量加工高粱米、小米,
凡达不到质量的,扣减加工费。1943-1945年,民族资本开办的多数米厂,因原料匮乏,生
产时断时续,被迫歇业或关闭。
"九·三"胜利后,哈尔滨市有30家私营米厂和84家私人磨坊陆续复业和开业,恢复生产。
1946年为支援解放战争,市政府对私营粮米加工实行了"保护、恢复和发展"的方针,全市93
家私营米厂和202家私人磨坊的年生产能力分别为219667吨、89841吨,各占生产总能力的
70.97%、29.03%。
1947年,为适应全国解放战争需要,保证军需民用,哈市又新开业44家米厂,122家磨
坊,新增生产能力127935吨。此间,还有松江省粮食局所属的军粮一厂、市东兴公司所属的
裕民工厂、民生米厂、东北铁路(公营)制米厂和新文化(公营)制米厂,生产粮米31465
吨。
1950-1952年,为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哈尔滨市制米业广大职工加班加点,昼夜生产,
军粮一厂、军粮五厂、六厂、粮食公司制米厂等3年间共产米品105732吨。其中,高粱米
88029吨,占83.24%,小米17703吨,占16.74%。此外,军粮二厂、三厂、四厂和七、
八厂还生产了大量的支前炒面和饼干。
1953年,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政策。根据省粮食厅的部署,市政府针对私营米业生
产能力过剩、管理落后的情况,取消私营米厂和磨坊的自营加工,对地方国营、公营和合作
社营米厂,实行委托加工,统由粮食部门进行管理。是年,全市加工高粱、谷子(包括稻谷)
均集中于军粮一厂、军粮三厂和军粮六厂,年产量67957吨。其中,高粱米占79.2%,小米
占20.8%。
1954年4月以后,根据省粮食厅的指示,全市制米业生产高粱米和小米,对质量好的原
料,能加工二等米的加工二等米,因原粮质量差不能加工二等米的就加工三等米,供应军需
的则加工一等米。
1956-1959年,香坊、八区和顾乡3个米厂,4年间共生产高粱米153389吨,八区米厂生
产小米62768吨,大小黄米5028吨。加工出品率:高粱米76.6%,小米74.81%,分别比化
验应出标准品率75.46%、72.81%,提高1.14个百分点、1.93个百分点,共增产粮食
3902吨。1960年,全市加工杂粮99303吨,产量78818吨,比上年产量增加16824吨,增长27.14%。
其中,香坊米厂增加谷子加工,产量比上年增长30%。八区米厂的高粱米产量较上年增长
29.51%。而其它米,因原料少,比上年下降28.24%。
1961年以后根据粮源和各厂生产条件,全市各米厂加工杂粮的品种有所变化。1963年与
1964年,顾乡米厂加工高粱、谷子,香坊米厂改为加工高梁;1963-1965年,三棵树粮库米
车间由加工高粱,1965年顾乡米厂开始加工谷子。3年间,全市共生产高粱米、小米161628
吨。其中,高粱米占77.78%,小米占22.22%。
1966-1972年,香坊、八区、顾乡3个米厂均加工高粱,只八区米厂加工谷子,三棵树粮
库米车间不再加工高粱改为加工玉米,顾乡米厂不再加工谷子,只加工高粱。1966-1972年,
7年间共产米、面374893吨,年均53556吨。其中,高粱米占56.3%,小米占31.5%,其它
米粉占12.19%,(包括大小黄米、小米面、豆面等)。
1973-1983年,八区米厂、三棵树粮库玉米车间因厂房设备破旧而停产。此间,全市只
有香坊、顾乡两个米厂主要生产高粱米,八区米厂主要生产小米,共产米、面375248吨,其
中,高粱米208889吨,占55.67%;小米132564吨,占35.33%;其它米面33795吨,占9.00%。
从1984年起,根据省粮食局规定,粗粮大多改为产地加工,城市加工逐年减少。此后,
只有顾乡米厂生产杂粮面、米,到1990年,该厂共生产杂粮米、面95271吨。其中,高粱米
16571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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