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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东北粮豆出口生意受挫,华商被迫另谋销售途径。受日本人在
长春、沈阳、大连开设的取引所影响,1916年海关监督侯延爽与原清朝执政院官员孟荣升等
人在哈尔滨市创办滨江农产交易信托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地址在傅家甸。理事长为成泰
益粮栈经理王家卿。公司有资本金20万元(卢布,下同),最大股东为成泰益、复兴公粮栈。
该公司主要承办大豆、小麦、面粉等的交易,且大多以期货交易为主,现货交易较少。
凡到此公司进行交易的粮商,均须在公司呈请加入取得经纪人资格,并缴纳保证金500
元,经公司许可后方能上市,办理买卖。经纪人销售数量均有限定(俗称卯眼),根据限额
缴纳保证金2000元。将来退出交易时,可如数领回保证金,并付给利息。期货(粮)交易价
格涨落颇大,为使交易能有确实担保,除缴纳保证金外,在销售成交后,经纪人再按销售成
交金额交10%的成交押金。
公司的交易,主要以“期粮”、“现钱期粮”为主。“期粮”交易分为4卯。每月为一
卯,每月14日为卯期,行市(价格)讲妥,由双方出具交换单,到卯期时,钱货互交。各收
取成交额千分之一的手续费,并按买卖价格15%收取押金,以防风险。“套卯”也是一种期
粮交易。粮栈业为获取此种粮食差价利润,多为购现粮卖期粮;买近卯,卖远卯,俗称套卯。
套卯分近、中、远3种卯期,每期差一个月。各期间都有差价,现粮与期粮的差价就是利润。
而油坊、火磨则以现粮加工有利,以期粮作原料也有利,就在现粮以外,套买期粮,或继续
套买套卖,当时的粮食加工业就以这种套卯方式来获取卯利。而哈埠大多数粮栈是交易信托
公司的会员,有买卖卯眼权利,通过公司了解与分析行情,确定买进或卖出的时机。粮栈在
公司设有专用电话,交易人随时把行情报告本柜掌盘的,以决定是否成交。全公司粮食交易
量每月约32.76万吨,月收入24万元。在收入的纯利润中财政厅提取10%,督军提取40%。
1916—1921年,平均每年成交粮食245.7万吨。1921年民国政府公布了民国交易所令。1922
年4月1日,滨江农产交易信托公司易名为哈尔滨证券粮食交易所。是年,大豆、小麦、豆饼、
豆油交易量为258012车(4226235吨),是交易所成立以来粮食交易量(实多为重复交易)
最高的一年。
此后交易所的性质逐渐发生了变化,即由纯粹的期粮交易演变成买空卖空、投机捣把的
场所。为赚大钱,有些粮商不惜冒风险,采取欺骗手段,买空卖空,牟取巨额利润。有一家
粮栈在交易所报存大豆100吨(实际无货),报价为每吨500元,当晚报行时每吨上浮到550
元,100吨大豆有5000元的收益。反之,每吨大豆当晚落到450元,该粮栈则要赔亏5000元。
由于粮价时起时落,涨落不定,风险很大,有的甚至倾家荡产。
1930年,交易所粮食成交量为3883173吨,佣金收入额为740708元(哈大洋,下同),
获纯利594796元,是交易所营业利润最高的一年。1931年后,世界经济不振,大豆出口减少,
交易所成交量锐减。1932年成交量为1079983吨。
1922—1932年粮食交易所营业状况见表4—2。
1933年10月,哈尔滨证券粮食交易所在新改组的日伪合办的特许公司的基础上,将注册
资金增加为伪满币200万元、缴纳资金120万元,改称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交易所。其200万
元的注册资金中,日商三井、三菱公司出资100万元,另100万元由中商出,股东700人。该
所新任理事长岛田千代治,副理事长有日方、中方各5人。所内从业人员55名,其中外国人7
名,6名日本人。经纪人16名,其中中国人10名,日本人6名。公证人2名,均为日本人。
交易所设特产部和商品部。特产部交易的品种有大豆、豆饼、豆油、小麦、杂粮、面粉。
商品部交易的物品有麻袋、表筋新麻袋、带筋新麻袋、棉纱布。特产部既有现货交易又有期
货交易,而商品部无有现货,只有期货交易。现货交易期限为7天,期货期限在4个月以内,
每月15日为定期交易日。特产品交易年度从新粮上市的10月为起算月,到翌年的9月为一年。
1935年交易所特产部粮豆成交量1710465吨;1936年粮豆成交量3464272吨。
1937年以后,日本的经济政策进入战时体制,为加强对粮食统制,1938年4月12日,伪
满政府发布《取缔暴利法》,粮食交易所随被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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