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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粮食》
 
 
第五篇 饲  料
 
 
第四章 饲料销售
 
 
第二节 平、议价饲料销售
 
 
  1953年,市政府根据省政府的决定,将饲料纳入计划供应,由粮食部门按国家规定标准
平价销售。计划供应的饲料分粗料和精料两种。精料主要包括高梁、玉米和豆饼;粗料主要
是糠麸。对市郊纯菜队使役大牲畜,每头每年供应饲料粮400公斤,最多不得超过500公斤。
纯菜队役畜饲料不足的,蔬菜上市旺季时,役马每头每天另补助饲料粮0.5公斤,共补助3
个月。
  1955年,市人委根据省人委关于役畜饲料供应的规定,决定实行凭证购买役畜饲料粮。
对长途载运的重役畜(马、骡)每头每日供应料粮3公斤,牛每头每日1.5公斤,驴每头每
日1公斤;对城镇内零星运输的马、骡每头每日2公斤,城镇居民饲养的奶牛,用料标准每头
每日2.5公斤,食品公司收购的待宰奶牛每头每日0.5公斤,槽头牛每头每日1公斤;城镇
居民饲养的生猪、初生的小猪每头每月售给饲料粮5公斤,育肥猪每月20公斤,经批准的种
公猪的饲料按规定标准增长50%,场、社、队集体饲养的种公猪每头每年除按上述规定供应
饲料外,还另供应37.5公斤精料。除此以外,还规定高粱、玉米、豆饼、麦麸、米糠由粮
食部门供应。1953-1957年,全市共销售饲料729875吨,精饲料147235吨。
  1958年10月,为缓和城镇饲料供需矛盾,根据省人委的决定,市人委对农村社队采取派
任务、定指标,按农户交蛋的办法。1961年2月,市人委在整顿粮食统销、压缩口粮供应标
准的同时,对役畜饲料进行整顿和压缩,重役畜每头每日由2.8公斤压缩到1.5公斤;轻役
畜及奶牛供料标准也做了不同程度的压缩。压缩役畜供料标准后,役畜逐渐减膘,运载量下
降,影响了城镇基本建设物资的正常运输。1963年,粮食形势开始好转,为支援城镇运输业
的发展,市人委又根据省人委的决定,把重役畜的饲料供应标准由每头每日供应1.5公斤调
增为2公斤。并开始对生猪收购实行奖售饲料粮的政策。凡是向商业部门委托的基层供销合
作社交售商品猪,按活猪毛重计算,每公斤奖售平价饲料粮1公斤。1月17日,粮食部下发
《关于城镇饲料供应的几项规定》。根据省粮食厅贯彻粮食部规定的要求,市人委对全市城
镇饲养的役畜、种畜,国营企事单位饲养以生产畜产品为目的的家畜所需的精、粗饲料,统
由市粮食部门供应。同时,对城镇居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养自用的家畜,市粮
食部门一律不供应精饲料,改为供应部份粗饲料。
  1964年5月13日,省人委下发《关于发展城市郊区生猪生产的通知》。据此,市人委将
收购商品猪的饲料粮奖售标准。在每公斤奖售给1公斤饲料粮的基础上再增加1公斤糠麸,近
郊国营农场和生产队饲养的种公猪,每头每年补助精饲料粮和糠麸各100公斤,母猪补助精
粮料120公斤,糠麸100公斤。奖售饲料粮标准的提高,调动了养猪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了
全市生猪生产发展和商品率的提高。全市收购生猪7000头,奖售饲料粮525吨,糠麸525吨。
为促进养鸡业的发展,解决城镇居民鸡蛋供应问题,省人委决定从1964年5月开始实行"以蛋
换料"的办法。即对交售鸡蛋的禽场和个体养鸡户,每交0.5公斤鸡蛋,售给平价饲料1公斤,
糠麸1.5公斤。全市当年收购鲜蛋350吨,兑现饲料粮350吨,糠麸525吨。
  1965年4月12日,为发展生猪生产,提高肥猪商品率,省粮食厅调整了对城镇郊区养猪
供料办法。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居民以及城镇各机关、团体、企业、学校部队等集体伙食单
位养猪饲料不足的,由粮食部门拨出一部份糠麸做饲料,采取卖猪供料提前予付的办法,并
由商业、供销和粮食部门核实后,凭证供应饲料。此外,还对含粮率在40%以下、又无法清
理的土粮和粮食副产品(糟渣)统由粮食和商业部门掌握起来,统筹安排,做为居民养猪的
饲料供应。为扩大群众养猪的饲料来源,还在全市实行"以粮换糠麸"办法,兑换标准是:每
公斤等内大豆、小麦、水稻兑换4公斤细糠或糠麸;每公斤豆饼和其它等内杂粮(燕麦、大
麦除外)兑换3公斤细糠或糠麸(属进口小麦的麦麸可兑换4公斤)。鉴于副食品供应情况的
好转,为节约粮食,同年8月4日省粮食厅下发《关于改变市区交售鸡蛋换料办法的函》。哈
市从同月起,对以蛋换料饲养户停售精料粮,改为每收购1公斤鸡蛋售给糠麸或草籽5公斤。
1965年共销售精、粗饲料271821吨。其中,饲料粮16490吨,饼粕糠麸25533吨。实行养猪饲
料奖售政策,对促进养猪生产的发展,调动饲养户交售商品猪的积极性,保证收购生猪任务
的完成和城镇市场猪肉供应起到了积极作用。1965年,哈尔滨奖售饲料粮9390吨。
  随着粮食生产的稳定增长,农村留粮比例逐渐增加,生猪收购奖售饲料粮的作用逐步减
弱。因此,省人委根据国务院《适当缩小奖售范围,逐步降低奖售标准》的通知精神,于
1966年2月调整1966年度收购生猪奖售饲料的标准。哈尔滨市近郊收购猪每头确定奖售饲料
粮30公斤,农村收购猪每头奖售饲料粮20公斤,农村生产队集体宰猪分食的,奖售饲料粮10公
斤。为鼓励城市居民、近郊生产队和社员多养猪、养大猪、卖肥猪,解决群众养猪饲料不足
的问题,3月28日省财政贸易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原定收购一头猪奖售饲料粮30公斤基础上,
收购特等猪每头增补饲料粮20公斤,1等猪每头增补15公斤,2等猪每头增补10公斤。1966-
1968年全市收购生猪23.5万头,共奖售饲料粮11880吨。此外,还销售饲料粮199650吨。
  1971年11月10日,省革委会批转省粮食、农牧、商业、轻工4个局《关于奶牛乳制品生
产情况的调查报告》。哈尔滨市对奶牛的饲料粮供应标准调整为:国营、生产队的饲养奶牛
场、户卖3公斤鲜奶,供应1公斤平价饲料粮;犊牛吃奶期,每头每年按600公斤计算供应饲
料,其中粮食200公斤,米糠200公斤,豆饼200公斤;干奶(即没奶)期母牛每头供应200公
斤饲料粮。6个月的小母牛和种用小公牛每头每日供应1.5公斤饲料粮;7-18个月育成母牛
产犊前和公牛适合配种前每头每日供应3.5公斤饲料粮。对个体养牛户继续实行以奶换料办
法。1972年全市供应饲料137298吨。其中,供应饲料粮16180吨(包括奖售粮1805吨),其
余为粗饲料。
  为扶持养猪生产的发展,1973年4月,市革委会根据省革委会的指示,对收购生猪奖售
饲料粮重新做了调整:特等、1等活猪每公斤奖售饲料粮1公斤;2等活猪3公斤奖售饲料粮2
公斤;3、4等活猪每2公斤奖售饲料粮1公斤。对近郊吃平价供应粮的纯菜队集体饲养的母
猪,每头供应平价饲料粮150公斤。纯菜队社员饲养的母猪,供应饲料粮的标准,按母猪产
仔猪头数计算,每头仔猪供应饲料粮5公斤,一次售给。
  1973年4月17日,为支持种畜的发展,根据省革委会的指示,哈尔滨对国营配种站纯种
公马的饲料粮供应标准调整为:重型纯种公马每匹每日7公斤,轻型纯种公马每头每日5.5
公斤;进口种公牛每头每日供应饲料粮5公斤;种公羊每头每年供应饲料粮200公斤。当年,
全市供应平价精粗饲料31376吨。其中,大牲畜供料5023吨,以蛋换料10880吨,以奶换料
4764吨,猪奖售精料2500吨,凭证猪料8209吨。
  根据省革委会1979年4月10日的决定,哈市恢复以蛋换料售给精料的办法:即市郊粮食
不能自给的国营和集体鸡场,居民养鸡户(组)以及纯菜队养鸡的社员,每向国营商业部门
交售1公斤鸡蛋,粮食部门售给平价饲料5公斤。其中,玉米1公斤、豆饼1公斤、糠麸3公斤。
育鸡用料在6个月生长期内,每只鸡供应饲料9.4公斤(其中糠麸5.9公斤,精料3.5公斤)。
这种以蛋换料办法,深受城镇养鸡户的欢迎。10月1日,市革委会决定对城镇和农村的产粮
队、非产粮队实行以奶换料,即凡卖1.5公斤鲜奶,供应0.5公斤平价饲料粮,推动了奶牛
饲养业的发展,至年末收购鲜奶18495吨。同年,还对役畜饲料一律实行城镇牲畜饲料供应
证,凭证购买。全市供应饲料91165吨。其中,大牲畜供料2437吨,以蛋换料11648吨,以奶
换料6165吨,奶牛供料5323吨,猪奖售料8715吨,凭证供应猪料7527吨,鸡雏料9610吨,农
村饲料补差5160吨,存栏猪料769吨,供应其它精粗料33811吨。另外,销售糟渣269620吨。
同年,国家允许经营议价饲料,当年市粮食部门销售议价玉米面745吨。
  1981年10月16日,根据省政府对城镇郊区畜禽业生产以养禽为主,积极发展奶牛和生猪
生产,逐步做到鲜蛋、鲜奶自给,不断提高猪肉自给水平的决定精神,哈尔滨市对市郊国营
(不包括国营农场总局所属单位)、集体、社员和城镇居民养鸡,一律实行以蛋换料。对机
械化和半机械化养鸡场,执行每上交给国营商业部门1公斤鸡蛋,粮食部门售给1公斤豆饼、
2公斤玉米、2公斤糠麸。以蛋换料的玉米、糠麸不足时,可用一部分玉米面一斤顶一斤供应。
  随着国家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和粮食平议价双轨制政策的实施,根据省政府的决定,1983
年起,哈尔滨市对役畜饲料由平价供应改为议价供应。1984年10月,哈尔滨市取消"以蛋换
料"办法,即放开鲜蛋经营,养鸡户不再向商业部门交售平价鲜蛋。饲料粮实行市场调节价
格,议购议销。同年,全市粮食饲料部门供应平价饲料148355吨。中、大牲畜供料1954吨,
以蛋换料26024吨,以奶换料11038吨,商品猪奖售料2533吨,奶牛供料3192吨,凭证供应的
猪饲料233吨,鸡雏饲料3192吨,其它供料26843吨,配混饲料73346吨。
  1985年,根据商业部和省政府的决定,市粮食饲料部门先后取消收购生猪奖售饲料和奶
牛"以奶换料"的饲料供应办法。此后,饲养生猪和奶牛所需要的饲料,改由饲养户自行到市
场购买议价粮或由粮食部门按比例收购价或综合价售给饲料粮。是年,全市销售饲料170954
吨。其中,平价饲料138969吨,占总销量的81.29%;议价饲料31985吨,占总销量的18.71%。
平价饲料中,平价配混合(包括预混合矿物质饲料)饲料108932吨,占总销量的63.72%;
三粉(鱼、贝、骨)饲料4415吨,占总销量的2.58%。
  1986年,哈尔滨市粮食饲料部门销售饲料总量为434760吨,比上年增加263806吨,增长
154.31%。其中,平价饲料172401吨;占总销量的39.65%,议价饲料262359吨,占总销
量的60.35%。饲料销量增加的主要因素,一是平价豆饼销量比上年增加5689吨,增加100%;
二是平价配合饲料增加27107吨,增长28.94%;三是议价糠麸等粮食副产品,比上年增长
235%。1987年饲料总销量为210829吨,比上年下降51.51%,减少的因素主要是议价糠麸
比上年减少256337吨,而平价配合饲料却比上年增长23.86%。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饲料价格双轨制的发展,1988年哈尔滨市议价饲料销量逐年
增多,平价、比例价与综合价饲料明显减少。是年,市粮食饲料部门共销饲料148379吨,比
上年下降29.62%。其中,主要是平价饲料比上年下降35.62%。非粮食饲料部门新办企业
经销饲料增为31516吨,占市粮食饲料部门总销量的21.24%。
  1989年,市饲料公司配合饲料、混合饲料、预混饲料与矿物质饲料销量达204956吨,占
全市平价饲料总销量的84.68%。全年平价饲料总销量达242048吨,是市粮食饲料部门销量
(不含糟渣)最高的一年。此外,还销售议价饲料7261吨。
  1990年,全市新增加经营议价饲料的企业41家,饲料经营形成多渠道,多家办的局面。
这41家饲料企业年经营量190905吨。是年,市粮食饲料部门平、议价饲料总销量仅124202吨,
比1989年下降50.18%。饲料销量减少因素:一是精、粗饲料显著减少;精料为2984吨,比
上年下降78.02%,粗料仅销麦麸2174吨,比上年下降81.18%;二是配、混等4种饲料比
上年下降47.94%。其中,配合饲料比上年下降50.61%、混合饲料比上年下降22.11%;
预混饲料比上年下降45.93%,矿物质饲料比上年下降39.13%;三是非粮食部门新办饲料
销售企业的销量猛增,占全市饲料总需求量的一半以上,是粮食部门饲料销量减少的主要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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