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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中东铁路建成之前,哈埠居民以食用海盐为主。中东铁路营运后,俄产和奉产海
盐相继大量输入哈尔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黑龙江将军程德全奏请朝廷批准,在滨
江傅家店设立黑龙江盐捐局,对私人运销盐征收捐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黑龙江盐
仓在哈尔滨设立转运仓,承办官盐的运输、中转与缉私事宜。吉林盐仓在哈埠设滨江榷运分
销处,负责哈埠海盐的运入和分销。哈尔滨市实行食盐官运商销的专卖制度。
1913年,北京民国政府为统一盐政,将黑龙江官运局改名为黑龙江榷运局,分设哈尔滨
榷运局。1914年12月,奉民国财政部令,黑龙江榷运局与吉林省榷运局合并,成立吉黑榷运
局。1925—1930年,哈尔滨市调入海盐214590吨,销盐151309吨,中转海盐63281吨。
东北沦陷后,伪满政府将吉黑榷运局改为吉黑榷运署。哈埠的滨江盐仓设有缉私队,
1936年12月24日,伪满当局颁布《食盐专卖法》。1937年,伪满洲国把食盐列为战略物资,
在哈尔滨市设专卖署,对食盐实行全面统制。同年4月1日《食盐专卖法》实施。1942年,居
民用盐实行凭“通帐”配给。
1945年“九·三”抗战胜利后,哈市食盐出现私人贩运经营。1946年市政府成立,食盐
由私商营销转为公商营销。先后由市东兴公司、市粮食公司等粮食部门主管和经营,由粮食
营业部、公营商业杂货店、职工和街道消费合作社等网点零售。1951—1953年,哈尔滨市调
入海盐23250吨,平均库存12376吨,销盐22634吨。
1954年,市粮食局成立后,全市盐务归其管辖。1964年7月1日,哈尔滨市成立盐业批发
站(属局直属科),编制20人。10月,八区粮库盐业站开始对精盐实行定量包装销售。“文
化大革命”期间,粮食系统广大职工坚守工作岗位,食盐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等业务基
本正常,保证了全市城乡居民食盐的供应。1970年,市盐业批发站撤销,业务归口到市革委
粮食局业务组。
1978年,市盐业批发站恢复后,加强了专用盐库的建设。1979年,八区粮库辟有1000平
方米的专用盐库。1983年,省粮食局拨款,在顾乡、香坊、三棵树粮库新建标准盐库各1栋,
总容量10792吨。
1985年,市粮食局机构改革,盐业批发站再度撤销。全市321个粮店及商业销盐网点陆
续普及包装精盐、洗涤盐的供应。12月,省粮食局将工业用盐的管理权下放给市粮食局。
1989年,根据盐源紧张的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工业用盐实行限供,对民用盐实行凭票定
量供应。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哈尔滨市盐业公司,地址在道里区埃德蒙顿路52号。1990年,
经市粮食局批准,将八区、香坊、顾乡、三棵树4个粮库和平房粮管处的盐业点改为盐业站,
承担全市用盐的接运、储存、中转和批发业务。1986—1990年,哈尔滨市共调入海盐291000
吨,销盐253367吨、中转44263吨,平均库存25016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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