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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黑龙江官运局在哈尔滨市设转运仓,承担由本埠向黑龙江地
区及附近各县中转海盐。
1925—1930年,进入哈埠214500吨海盐中,有63281吨(占进盐总量的29.5%),中转
到呼兰、绥化、巴彦、海伦、肇州、汤原、黑河等地。期间,1927年中转海盐12173吨,是
哈埠中转海盐量最高的年份;1929年中转7783吨,是哈埠中转海盐量的最低年份。
东北沦陷后,哈尔滨市对一些地区仍然承担中转任务。伪满当局把食盐列为专卖品,人
民吃盐受到限制,中转海盐亦逐年减少。除1932年,哈尔滨市对外中转海盐12172吨外,其
余年份均在8000吨左右。1932—1937年,哈尔滨市调入海盐190878吨,中转盐61412吨。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省粮食局的决定:呼兰、绥化、巴彦、肇东、肇源等县用盐列入直
拨计划,不再由哈市承担中转。沿江的宾县、方正、木兰、通河等县用盐的中转任务,仍由
哈市承担。1954年以前,中转海盐主要由北马路江沿仓库承担。1955年,改由靠近哈尔滨港
的三棵树粮库承担。
1961—1963年,哈尔滨市承担中转海盐的县份有木兰、通河、宾县等。3年间共中转
39314吨海盐,年均13104吨。“文化大革命”期间,铁路和水路运输不畅,1968—1975年,
哈尔滨市中转盐量仅为22525吨,年均2816吨。年中转量比“文革”前的1961—1965年下降
77.44%。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哈市中转海盐量有所回升。1986年中转量为14804吨,是哈
尔滨市承担海盐中转以来的最高年份。之后,直拨外县盐量逐年增加,哈市中转的海盐逐年
减少,1990年降为9731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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