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教育》
 
 
中小学教育教学
 
 
【初中、小学素质教育】
 
 
    1999年初,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哈尔滨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规定》,以地方法规形式保证素质教育的实施。教育改革以改革考试制度为突破口,把初中毕业考试权下放到学校,将体育测试、外语口语测试、理化实验测试纳入中招考试内容,市重点高中继续实行配额生制度。中招实行考试全程微机管理。发挥典型学校作用,全市建立11所初中、25所小学做为素质教育实验点校。全市小学全部实行综合等级评价,取消百分制。呼兰县大用式中学实行“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的经验,作为典型向全国推广。郊区和各县(市)坚持评选"大用式"中学。
    市教委继续实施"百校达标"工程和"名校名师"32程。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得到国家充分肯定和很高评价。市教委拨款200万元,购置专用设备建成市教育信息网站,以网站(信息中心)为中心通过微波联接到全市七区十二县(市)教委、进修学校及各校园网,通过远程教育手段,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到年底,全市有2万余名教师参加微机培训,有92%的教师通过了理论与操作考核。市教委把课堂教学作为素质教育主渠道、主阵地。课堂教学改革重点是优化课堂教学过程,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学习过程,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坚决反对教师一言堂包办代替。在“减轻负担"2E作中,规定学生在校时间及作业总量,使学生过重的负担得以减轻,学生的课外活动丰富多彩。
    (王家喻)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