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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房产业》
 
 
第二篇 经营管理
 
 
第一章 私有房产
 
 
第一节 产权占有
 
 
  一、解放前的私有房产哈尔滨地区私有房产的历史悠久。嘉庆年间,随着“京旗移垦”
和封禁政策的解除,哈尔滨市平房、南岗、顾乡一带逐步形成了旗民村落。光绪二年(1876
年),哈尔滨松花江北岸双口面,清朝政府所设水师营官庄各官屯有建房落居的3730户,
28357人。光绪十六年(1890)前后,有傅家店、尚家店、四家子等民宅村落。
  1896年签订《中俄密约》以后,随着俄国势力入侵,数以万计的外国侨民涌进哈尔滨。
他们利用哈尔滨自然资源和劳动力,建造大批异国风情、别具特色的外侨私有房产。1918年
正阳河、偏脸子一带形成俄国人自建居住区。1920年俄国人在道里区抚顺街一带建私房2000
余间。据调查,从1898—1945年,哈尔滨先后有苏联、英国、美国、德国、法国、瑞士、丹
麦、荷兰、印度、土尔其等20多个国家的侨民在哈尔滨建筑各种房屋1309584平方米。
  随着城区人口增加,用房量不断增大,经营房地产成为当时颇为受益的行业,哈尔滨开
始出现房地产商,专营或兼营房地产业。
    1916年,滨江县(道外区)经县知事张兰君(字曾渠)禀告吉林省上级批准,将东四家
子一带空地开放,大兴土木,兴建煤厂、商店、戏院和妓院等各类用房。县知事张兰君召集
各界绅士商人磋商建筑方法及预算,建房屋12所(栋),耗资20余万元。
  1917年5月,傅巨川、于喜亭等十余商家合资创办《阜成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又称合
群公司)。这是哈尔滨市第一家私人合股经营的房屋建筑兼房产经营企业。该公司有一套较
完整的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固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阜成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傅巨川、副董事长于喜亭,董事王西园、
李惕哉、王魏卿、徐芹芳,司理曲季良,柜房设在道外区仁里街75号。公司章程规定,董事
长每年二月召开一次董事会议,各董事和股东参加,由董事长向同仁报告予决算事项。董事
长和董事任期二年,监察人任期一年,到期改选。
  在开发东四家子地区时,《阜成房产股份有限公司》首当其冲。承揽包建“平康里”建
筑,受到当地官府支持并给予优厚照顾。据1917年《远东报》载:“阜成房产股份有限公
司承租东四家子平康里地基招股建筑,曾呈请县署酌予免租年限,倾已得到县署批准自本年
起免租三年,限期满后再行起租”,阜成公司趁免租之机,积极筹集资金,发放股票。东四
家子建筑“平康里”,所有款项仿照股份有限公司例,由各界分担募集。拟定金额60万元,
分为6000股,每股100元。1918年,阜成公司在“平康里”(后改为荟芳里)落成房屋70余
栋,2.8万余平方米,全部租赁给妓馆。
  1920年阜成公司建成楼房3000余间,折合大洋三、四百万元。该公司不仅承揽建筑施工,
而且兼营房屋买卖和房屋出租业务。
  当傅家甸一带被辟为华人居住处的时候,太平区的房屋建筑也逐步发展起来。早年从关
内逃荒来的农民从当地占荒户刘殿元、陆文采等手中租地开荒,取土烧砖。1920年,太平区
划归滨江县管辖,市区延伸到太平区的太平桥附近。1932年松花江洪水泛滥,日本侵略者把
散居在南岗下坎、八区和滨江站一带的四万多灾民,先后分三批,强制迁到太平桥。这些灾
民盖了部分简陋房屋。后来这里的房屋建筑以太平桥为中心,向四方幅射发展,形成了杂乱
无章的街区,到处是东倒西歪的泥坯小房。在长达14年的伪满洲国统治时期,哈尔滨市人民
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建造私房廖廖无几。据市房地局统计,解放前夕哈尔滨市共有私人房产
525.4万平方米,其中外侨私产130万平方米。
  解放前哈尔滨市私人占有房产在200平方米以上者有3012户。其中占有2000平方米以上
的大房产主114户。主要有:胡润泽、姚锡九、李九鹏等人。胡润泽列大房产主之首。
  胡润泽自立门户,开设银号,取名源顺泰,自任总经理。胡润泽用贩运烟土赚来的不义
之财购买了大量的土地、街基,建筑房屋,以收房租获取利润。1917年春,源顺泰银号购买
道外南头道街至现五道街的空地,自行招工建房百余处出租。胡润泽由于资金雄厚在傅家
甸修建了许多住宅出租,同时,又建筑了豪华的南公馆和北公馆,供自己享用。1917年3月2
4日报载:“道外源顺泰,近年异常发达获利甚巨。现闻该号共置地三、四十处,盖楼房、
平房四百余间,约计全年可得租金20余万元。商界之殖业者可谓有独无偶。”“本埠钱商源
顺泰,前在各街购置地皮建筑房产刻下每月收取房租约有数十万元之数,足见房产之多。”
当时胡润泽开设的银号源顺泰拥有楼房、平房约6000—7000余间,每月收取的租金约40万卢
布。
  二、解放后的私有房产
    据市房地局统计,哈尔滨市建国初期私有房产总建筑面积525.4万平方米。由于没收敌、
逆、官僚买办房产和接收弃管产为国有,到1953年全市私有房产总建筑面积下降为412.6万
平方米,其中外侨私有房产44.3万平方米。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私有房产变化很大。1959年12月市房地局组成私有房产普查
工作办公室,对全市私有房产变化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全市总计改造私有房产6211户,1917
001平方米,尚有2524684平方米私有房产不属改造范围。这部分私有房产大部分是简易平房,
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土草房。
  以后,由于苏侨回国,“三反”、“五反”罚没相当一部分私有房产转为公有房产,加
之全民所有制单位投资建房等原因,私有房产的比重逐年下降。其变化情况。
    1959年以后,城市规划区对私人建房控制较严,经批准所建房屋都系个人少量住宅用
房,年平均建房6万平方米。加之历年较大规模的房屋开发建设,扒掉近80万平方米私人房
产和自然淘汰一部分破旧危房,截止1990年底统计,全市私有房产总计60593户,建筑面积
23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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