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市地处北纬450以北,气候严寒,采暖期由每年10月25日至翌年4月15日约180天。
居民住宅的采暖方式随着住宅建设的发展而变化。19世纪末,哈尔滨地区居民住宅主要
是土草平房,采暖方式比较简单,做饭采暖一把火,用火坑取暖。
中东铁路开工后,大批外国人迁居哈尔滨。不仅住宅条件发生变化,采暖方式也随之改
变。从事经商活动的外侨,集居在道里和南岗区具有集中供暖的楼房;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
外侨,集居在正阳河、偏脸子、马家沟和太阳岛一带自己选定的生活居住区。外国人建筑的
欧式小洋房,一般都在100至200平方米左右。由于民族习惯、生活方式和经济条件的差异,
冬季采暖的方式和采暖设备也不相同。他们冬季采暖的方式是在房子的近中心位置,生活房
间的交角处,砌筑一座多边形的“壁里达”。这种采暖设施由于不适用于小面积住宅并且大
量地消耗燃料,所以一直没有被哈市居民采用。
解放初期,经济比较困难,城市住宅建设的标准较低。除了“一·五”期间在哈尔滨建
设的大型骨干企业与生产相配套建造的居民住宅,采取锅炉集中供暖外,大多数城市居民冬
季仍以传统的“三火”方式,即火炕、火墙、火炉采暖。70年代初,部分居民开始用自制的
“土暖气”采暖。
1979年以后,城市建设全面展开,住宅建设也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推进,住宅标准有很
大提高。传统的采暖方式在新建的住宅中停止使用,锅炉集中供暖成为城市住宅采暖的主要
方式。1990年哈尔滨市城区居民63万户,住宅面积2782万平方米,其中锅炉集中供暖32万户,
1600万平方米,占居民总户数的50.8%,占住宅总面积的57.6%。用于供暖的锅炉4132吨
位。
从第三个五年计划开始,哈尔滨市在发展锅炉集中供暖的同时,开始建设集中供热工程,
利用发电余热供暖。1964年2月28日经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建设哈尔滨热电厂供热工程,计划
投资480万元。1965年11月建成4号供热机组。1966年3月建成3号机组。两台供热机组生产能
力为蒸气72吨/小时;同时,铺设动力区供热管网20公里,陆续向哈尔滨电机厂、汽轮机厂、
锅炉厂2平方公里范围的64.5万平方米生活、生产区供热,其中生活区供热面积为32万平方
米。1968年用户发展到1.3万户,供热面积达132万平方米(含生产区)。1974年增加热水
能力每小时43.3百万大卡,供热面积增加到155万平方米,其中生活区供热面积80万平方米。
1982年,哈尔滨热电厂改造两台10万千瓦凝气机组,1984年11月完成,增加供热能力每小时
90百万大卡,供热能力达到14.6万千瓦,供蒸气能力每小时80吨,供热面积205.5万平方
米(含生产区),有70多个单位受益。
1983年初,经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5月哈尔滨南岗供热工程开始建设。1988年10
月部分竣工投产,1990年全面竣工投产。供热干线管网总长度20.4公里,支线总长23.3公
里,以哈尔滨发电厂为中心,向南北方向呈树枝状伸展,供热半径为4.5公里,是哈尔滨市
集中供热范围最大的系统。到1990年末,南岗区和动力区集中供热管网干线30.4公里,支
线143公里,热力点43个。向居民住宅供热面积290万平方米。
随着市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企业自建小电站供热有了发展。化工区集资建成化工区热
电站,星光机械厂、飞机制造公司、哈尔滨毛织厂、哈尔滨纺织印染厂、东安发动机制造公
司、哈尔滨第一工具厂、香坊木材综合加工厂、哈尔滨化学纤维厂、哈尔滨糖厂、哈尔滨拖
拉机配件厂、哈尔滨塑料一厂、哈尔滨造纸厂、哈尔滨制药二厂等14家企业自建小电站,形
成厂区和周围地区的成片供热系统,供热面积达883.3万平方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