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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房产业》
 
 
第二篇 经营管理
 
 
第八章 住宅供暖
 
 
第三节 供暖组织
 
 
  哈尔滨市解放以后直到1978年,直管公房的供暖管理一直由各区房产管理机构负责。
单位自管房产由产权单位自行管理。1979年以后,市房地局设专人抓全市供暖工作,具体
工作仍由各区房管部门和产权单位负责。
  市房地局从1988年始,直接抓供暖,并全面推行了“四环一夺”的管理办法,当年使
90%的住户室内温度达到18℃以上。
  1989年国家建设部发文,明确“城市锅炉供暖工作由各地方房产部门归口管理。”市政
府决定成立市供暖总指挥部,加强全市供暖行业管理。总指挥部由主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任
总指挥,市房地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房地产业协会、哈
尔滨日报社、新晚报社、哈尔滨广播电台、哈尔滨电视台等单位领导组成,对全市供暖工作
进行计划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控制、教育激励。各区建立区供暖指挥部。市供暖指挥部的
办事机构设在市房地局。每年10月初,市供暖总指挥部召开全市供暖工作会议,由市政府主
要领导对供暖期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开展全行业性的竞赛活动,同时,向全市公布供暖温度
标准。指挥部办事机构负责供暖期的宏观控制、检查落实。供暖期结束,指挥部召开总结表
彰会议。1989—1990年供暖期,继续推行“四环一夺”工作法,供暖质量进一步提高,供暖
达标率达到98.8%。哈市供暖工作在“三北”地区由后进跃为先进。市社会经济调查大队
对578户居民的抽样调查,群众普遍反映“今冬的天气最冷,房地局的供暖搞的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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