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市房地局1950年调查,解放前遗留下来的619万平方米房屋,大部分已经破烂不堪。
除新建部分约占五分之一以外,大部分房屋都在二三十年以上,最老的超过70年。至于一些
小土房、板房更是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由于长期实行低租金制,以租不能养房,房管部门虽
然年年维修,但破损房屋有增无减。
1955—1956年,因倒塌拆除的房屋就有7033平方米。1957—1958年,经过修缮,房屋破
损状况有所好转。
60年代,市区房屋破损呈上升趋势。1961年仅公产房屋就倒塌8920平方米。1962年1月2
日,哈尔滨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和中共哈尔滨市房地局党组对市区房屋状况进行调查:在现有
住宅中,比较坚固的只占26%;使用期限达20—30年的占35%;结构简陋超过使用年限的占
39%。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房屋维修工作受到干扰和破坏,仅直管公产有倒塌危险的
就达20万平方米,有90万平方米房屋主体结构严重破损,大批房屋屋面漏雨。1969年,有倒
塌危险的房屋已达22万平方米。
70年代,房屋破损状况继续发展。1973年11月市房地局调查,全市有倒塌危险的房屋达
25万平方米,比10年前增加了2.1倍,严重破漏的有56万平方米,只这两项就占市直管房屋
的23.99%,加上一般破漏房屋已达72%之多,比1963年增加了20%。私人自有住宅相当一
部分是土草结构。住在道里“三十六棚”、抚顺市场、顾乡屯,道外十三道街、镇江街,太
平通河、民强公社和南岗鼎新屯等十余片破旧小屋的住户,就有15000户。1974年春,市房
地局直管公房连续不断发生天棚整体坠落砸伤居民,外走廊折断、承重墙体大面积倒塌,楼
板局部坍塌等事故。1977年,市房地局直管公房有倒塌危险的五级房上升到26.3万平方米,
占直管公房总数16.6%;严重破漏的四级房58.8万平方米,占13.5%,这两项就占直管
公房总数30.1%。
80年代中期,尽管市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危棚房仍在逐年增加。市房地局1985年调查,
市区解放前遗留下来的破旧房屋有322万平方米,占房产总面积17.2%,其中急需改造的危
棚房119万平方米,包括有倒塌危险的53万平方米。此外,市区内还有棚户区35大片,总面
积78万平方米,住户2.88万,居民10.9万人。其中,公产房19万平方米,占24.36%;私
产房59万平方米,占75.64%。棚户区居民属“三小单位”无力投资建房的比重较大。据道
外区南极街和景阳街两个棚户区的调查,共有职工1081人,其中“三小单位”职工304人,
占28%。
零散改造 市委、市政府从关心人民群众疾苦,改善居住条件出发,每年都安排资金,
对危棚房进行改造。1978年以前重点改造零散危棚房;1979年以后,制定了“以改造危棚房
为重点”的住宅建设方针,大面积改造棚户区。
翻建危房。零散危棚房遍布全市各个角落。50年代,市房地局按照“不倒不漏,新旧相
衬”能修尽量少拆,完整者进行修缮的原则,除对私人房产进行督促修缮外,对直管公房的
危倒房年年进行翻建。
1950—1952年,平均每年翻建692平方米。1956年,翻建危倒房1.5万平方米。1960年,
翻建危房1.2万平方米。
1961—1965年,市房地局加强房屋维修工作,先后三次抢修倒塌和有倒塌危险的房屋2
.5万栋,134.1万平方米,其中翻建房屋9.4万平方米。由于破旧房屋多,资金、材料、
维修人员不足,仍有5.5万平方米住宅有倒塌危险。
70年代,危房翻建工作继续按计划进行,平均每年翻建1.5万平方米。1972年,市房地
局重新组建,危房改造当年达到6.8万平方米。
80年代,市房地局在房产维修工作中以治“倒、漏、水、厕、暖”为重点,把改造危倒
房列在第一位。市房地局从1983—1985年,翻建危房14.5万平方米,年平均翻建量达到4.
9万平方米。1990年,重点转向集中改造棚户区,全年零散改造危棚房8498平方米。
抢修受灾房屋。解放前后市区房屋曾多次受到各种灾害的破坏。1950—1990年,市房管
部门重建受灾损坏的房屋128600平方米。
火灾 建国初期,市区连续发生两起重大火灾。第一次1953年12月11日,哈尔滨制糖厂
发生重大火灾;第二次1954年11月24日,私营双合盛面粉厂发生重大火灾。据1954年哈公消
字5号文件载:“哈尔滨糖厂火灾造成生产车间的厂房被烧毁75%。机器设备损失47%,财
产损失价值为250亿元。私营双合盛面粉厂火灾,烧毁厂房和设备,财产损失不精确估计为1
70亿元。”据全市房产调查统计,1946—1958年,发生火灾670起,烧毁房屋价值人民币1
08.2万元。
1983年3月31日,道外区南头道街51号楼因居民田继龙家煤气罐爆炸,酿成一场罕见的
居民楼火灾。这座地处闹市区的三层老式木结构楼房起火后,迅速波及附近5栋楼房,共烧
毁居民住宅4766平方米,受灾居民130户。烧毁公企房屋1565平方米,受灾单位6个。直接经
济损失41万余元。
火灾扑灭后,市政府迅即采取救灾措施。4月13日市长办公会议就受灾房屋的翻建问题
作出部署,要求用最快的速度,最好的质量,迅速抢建受灾的居民住宅和公企房屋;根据受
灾地区的实际情况,重新翻建3栋楼房,建筑面积7947平方米,集中采暖;决定重建工程由
市框架轻板建筑公司和市房地局道外房管处施工。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救灾工程同年5月8日正式开工。工程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工程由市
框架轻板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共建2栋、7层,建筑面积6434平方米框架轻板结构住宅楼,同
时,建筑一座面积105平方米的锅炉房。该公司负责的全部工程仅用半年时间,于同年10月3
1日竣工。第二期工程为平行于南头道街的一栋2层砖混结构的楼房,用来安置受灾的公企单
位,建筑面积1048平方米,由市房地局道外房管处施工,于当年“10.1”前竣工,所建楼
房工程质量好,被评为市全优工程。救灾工程全部投资251万元,安置直接受灾居民88户。
1983年4月17日,道里区河图街发生特大火灾。河图街位于市中心的正阳河地区,解放
前这里住的多是俄国侨民。解放后本市居民大量迁入,私建滥建严重,板夹泥房、土草房和
拌子棚连成片,是全市大型棚户区之一。火灾酿成后,居民区内陷入一片火海,出现了“火
烧连营”的惨重局面。这场特大火灾共烧毁居民住宅3.4万平方米,受灾居民758户;烧毁
公企房屋4000平方米,受灾单位14个;死亡9人,受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780万元。根据市
政府的决定,由松花江大桥住宅区建设指挥部组织受灾工程抢建工作。抢建工程从7月份开工,
年末建起新楼8栋,面积2.97万平方米,各栋号均以质量全优竣工验收。春节前受灾居民全
部搬进新居,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春节让灾民搬回新居吃饺子”的要求。
第一阶段抢建工程完成后,从1984年1月份开始,又配合松花江公路大桥建设,开始了
第二阶段正阳新村住宅小区建设,沿河图街两侧先后建成8个街区、44栋楼房,竣工住宅21
万平方米,3051户居民迁入新居。第三阶段从1984年10月开始,由中国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哈
尔滨公司开发,建设河图街西侧4个街区的22栋楼房,10万平方米的第一期工程,1986年竣
工,安置居民1830户。住宅小区内除建成3000平方米的大型菜市场外,在河图街东侧楼房底
层,还安排了银行储蓄所、电信局及各种商业服务网点,同时,还新建一座4300平方米的小
学校和一座400平方米的幼儿园,在住宅小区中心地段设置综合管理服务中心。配套工程从
供水、供电、排水、煤气,到消防、环卫、路灯、公厕、自行车棚和庭院建设都很完备,为
这里居民提供了一个舒适、方便、良好的居住环境。
水灾 松花江洪水泛滥,给市区房屋造成的破坏比较大。据史料记载,从清代到东北沦
陷时期,先后出现过17次大洪水,其中1932年的大洪水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最为严重,当时道
里、道外地区一片汪洋,灾区面积25平方公里,冲毁房屋1104间。灾后,伪政府不闻不问,
房产主也无力修房,造成大批百姓流离失所。
1957年的大洪水也给房屋带来很大损坏。为了确保城区安全,市政府决定拆除沿江一带
房屋1700户,按照“原拆原建”的规定,在节约资金的前提下保证受灾群众的居住条件,市
政府共补助居民建房费108万元。
1986年,市政府把“沿江一条线”的危棚房列入改造计划,坚决采取“清障消险”措施。
1986—1988年,共拆除沿江一带危棚房9.2万平方米,迁走4个单位、居民835户。1988年10
月28日,“沿江一条线”改造工程通过验收。被动迁的居民住房,经市政府决定,分别由道
里区和道外区所属住宅开发公司给予妥善安置。
暴雨 解放后,市区曾多次受到暴雨袭击。1960年8月27日,市房地局给市政府的《关
于汛期倒塌房屋处理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报告》称:“七月八日以来,哈尔滨地区连续降了几
场暴雨,市内有255户房屋倒塌。另有961户房屋呈现极端危险状态,有2061户房屋比较危险。
已抢救245处,949户。其中扒倒重建的有20栋,223户,使523户受灾居民搬回了原住址。”
1963年7、8月份几场大雨,对房屋的损坏更为严重。据1963年11月20日,市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雨季房屋倒塌、进水、漏雨受灾住户安置情况的报告》称:“全市共倒塌房屋2321栋,
4434户,88968平方米。其中直管公房全部倒塌37栋,148户,3055平方米。部分倒塌568栋,
2318户,42283平方米。私有房产全部倒塌的378栋,437户,9010平方米。部分倒塌的1338栋,
1531户,34620平方米。”“全局管修人员开展了抢修倒塌房屋大干四十天的活动,通过全体
职工夜以继日的努力,共新建和翻建倒塌房屋99栋,39568平方米,可安置1048户。”
事故 一些意料不到的事故,也给房屋造成很大毁坏,其中哈尔滨亚麻厂的爆炸事故最
为严重。
1987年3月15日,亚麻厂发生爆炸事故,严重地毁坏了生麻、前纺、细纱、准备四个车
间的厂房,房屋损坏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从多方面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各界人士也纷纷表示慰问,并
捐款210万元。给受伤职工建2栋面积7000平方米的“伤员楼”。该楼的使用功能较为齐全,
楼内设置商店和适宜伤员恢复功能的活动室、健身房。工厂还为住在“伤员楼”内的132名
职工,安装了热水加热器和电风扇。市政府在工厂建“伤员楼”中,免收排水配套费50万元。
市住宅建筑设计院无偿给予设计,市华兴和兴亚两个建筑工程公司坚持高质量、高速度施工,
仅用23天就完成了两栋楼房的主体工程。
集中改造 哈尔滨市政府从1978年开始,按照统一规划,分批改造的原则,有计划有步
骤地逐年对全市重点棚户区房屋进行改造。
1978年,市政府决定改造“三十六棚”棚户区。“三十六棚”是修筑中东路时期遗留的
贫民窟,始建于1903年,位于道里区经纬街北端。当时在这里做工的劳动人民在松花江南岸
边荒草甸子搭起一排排“人字形”马架棚,前后6排,每排6个,共36个大窝棚而得名。
这些简陋低矮的窝棚,两头开门,门就是窗户。窝棚内阴暗潮湿,没有必要的生活设施,
卫生条件极差,传染病十分猖獗。盛夏雨淋日晒如蒸笼,隆冬北风呼啸似冰窖,在这里居住
的劳动人民苦不堪言。
解放后,在政府的资助下,居民曾自己动手进行维修。政府还增设公共厕所和污水排水
窖,埋设自来水管道,铺设小巷的道路,使这里的居住条件有所改善。随着人口增加,棚户
区的住户越来越多,危棚房的面积越增越大(私建滥建)。在开发改造前,这里已经有居民
1260户,4600多人,危棚房面积发展到23244平方米,其中土草房占90.3%,木房占8%,
砖房只占1.7%。这些房屋多数为个人所有,由于年久失修,很多房屋已下陷成地窨子式房
子,屋檐紧挨地面,迈步可上房。室内阴暗潮湿,雨天几乎家家往外掏水。人均使用面积为
4平方米。
“三十六棚”改造工程分三期进行,从1978年开始动工,到1988年全部竣工,开发改造
工程历经10年之久,成为全市开发时间最早,施工时间最长的棚户区。全部工程总建筑面积
9.35万平方米,新建楼房17栋,安置居民1110户,人均使用面积由原来的4平方米增加到8
.5平方米。
改造后的住宅采用了行列式和自由混合式布局,每个街坊的墙面质感和色彩及装饰,都
具有一定的特色。中部住宅5—6层,东部主要是框架轻板结构,西部7—9层,全部集中供热,
有上下水设施。沿经纬街的住宅楼底层,设有哈尔滨第一百货商店附属商场和食杂店。沿次
干道住宅楼的底层,还设有修理服务网点和托儿所等生活设施。
“三十六棚”在10年的开发改造过程中,先后由市房地局工程处、市框架轻板建筑公司、
市第一住宅建筑公司一工区、市房屋开发建筑公司三工区四个单位施工。总投资额2993万元,
其中国家投资1600万元(包括铁道部200万元),市政府投资913万元,职工单位集资190万
元,卖商品房款240万元,动迁比例费50万元。
1978年,黑龙江省政府拨款550万元,重点用于改造“十八拐”(原妓女院用房)。“
十八拐”位于道外区北七道街和长春街的拐角处。解放后人民政府取缔妓女行业,把“十八
拐”的房屋改为居民住宅,平均每户居住面积只有10平方米。随着人口不断增加,居住十分
拥挤,相当一部分人家几代同堂,人均居住面积不足2平方米,加之房屋年久失修,破损严
重,住户苦不堪言。市政府把施工任务交给了市房地局。市房地局建筑工程处不到一年时间,
就新建1.1万平方米的6层楼房2栋,为182户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
1979年,采用“统建”办法,集中改造道里区新阳路北侧东端的棚户区,到1981年3年
时间共统建住宅19万平方米,使新阳路北侧东端地区逐步形成“安字片”住宅区。
同年,道外区“八杂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动工。“八杂市”位于道外南六至七道街之间,
占地0.7公顷。解放后更名为新民大院,原有住房5310平方米,形成12条胡同,居民360户,
人均居住面积只有2平方米。地势低洼,胡同地面比居室高出1米多。每逢雨季,房屋上漏下
灌,既容易引起房屋倒塌,又潜伏着火灾的隐患。改造工程分三期进行。历经7年,1986年末
完工,新建楼房8栋,面积2.5万平方米。改造后的楼房分别为6—8层,集中供热,有上下水
设施,平均每户建筑面积48平方米,居住条件有明显改善。
1983年对道外区的“十八拐”(二期工程)、南岗区的木兰街、香坊区的菜艺街等棚户
区进行成街成坊改造。综合开发建设了王兆新村和哈西住宅小区。松花江公路大桥附近的危
房棚户区也开始改造,到1983年末,先后建设房屋30万平方米。
1984—1985年,先后开发改造安康街、北安街、大成街、芦家街、安隆街、安化街等地
段共15个棚户区,年平均开发改造面积达40万平方米。
1986年,市政府把改造“落马湖”棚户区作为城市建设工程的重点项目,决定开发改造
成“新发住宅小区”。由南岗区政府改建办公室组织实施。参加建设的单位有黑龙江省住宅
建筑工程公司、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南岗区的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等35个单位。工程
投资3.5亿元。同年11月19日开始动工。全部工程新建住宅70万平方米,分6个街区建设,
共118栋,解决1.2万居民住房问题。
1986—1989年末,竣工3个街区,有3395户居民喜迁新居,人均居住面积由1.8平方米
增加到7平方米。到1990年,这个小区仍在建设中。
“落马湖”是全国闻名的棚户区,整个开发改造工程所需资金全部自求平衡,不仅没要
国家一分钱,还为政府积累了一笔危房再改造、市政再建设资金。在建设指标的安排上,对
有建房资金,没有建房指标的单位,灵活变通,先借给指标,到小区来建设,待日后指标下
来后再收回来。对有些投资少,建设面积小的单位,合资进行联建。在工程管理和资金使用
上,改革了过去那种在招标结束后,由基建单位向施工单位拨30%予付款,然后按施工进度
拨款的老办法,而是同建设银行联合,把预付款改为贷款,使建设银行真正参与了基本建设
的管理。在工程造价上,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深挖工程内部潜力,精打细算,增产节约。工
程指挥部门运用市政府给的优惠政策,将应从投资单位得到的各种税款和费用,转变成旧城
区改造资金。
按规定,建设住宅的投资单位要缴纳工程总投资50.13%的动迁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
米缴纳20元建筑税和103元市政配套费;还须缴纳商服网点、教育、人防工程等项费用。这
些费用建设单位照样缴纳,但政府不收,绝大部分分给开发小区使用。这样投资单位在新发
住宅小区建1平方米住宅,交850元,差额绝大部分用于改造小区危棚房和其它配套设施。“
落马湖”的开发改造计划实现后,它的收支基本相抵。
1987年集中改造道外区的景阳街、靖宇街、北头道街,香坊区的六顺街、劳工街五片棚
户区,共计5.9万平方米,新建住宅31.6万平方米。
同年,市政府决定改造道里区一面街51号危房区。这里解放前是妓女院。解放后这些房
子改为居民住宅,建筑面积1850平方米,居民74户,每户居住面积只有6—8平方米,居室狭
小,阴暗潮湿,没有烟囱及上下水设施。房屋年久失修,时有倒塌危险。这些房子座落在市
中心,棚厦成街连片,有碍市容。
市政府从社会集资734万元,收取住户所在单位超面积集资款43.6万元。改造工程于19
87年初动工,年末交付使用。新建5—9层住宅楼3栋,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这项工程不
仅为居民排忧解难,而且还易地安置动迁户74户。
1989年,市政府以“1400”工程为目标,继续开发改造“荟芳里”、埃德蒙顿路、新发
屯、新乐村、新地屯、小北屯等七个棚户区,拆除危棚房32.2万平方米,新建住宅121万平
方米,占全市新建住宅总面积48.8%,安置动迁居民1.6万户。
1989年春,宫本言市长在市九届三次人代会的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把改造“荟芳里”列
为重点工程。改造工程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改造“圈楼”旧址,拟于1991年底竣工进户,随
即着手第二期改造工程。第一期改造工程动迁居民和个体商户1026户,拆除危旧房屋2.2万
平方米,新建各类房屋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3.8万平方米,工商用房2.2万平方米。由于
该地区动迁比例高达75%,市政府承受很重的财政补贴负担。1989年9月24日,道外区政府
召开改造“荟芳里”动迁大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前来
表示祝贺。搬迁工作异常迅速,从开会的前一天起,到召开大会的当天晚上,就有近300户
居民搬出旧址。
1990年末,由道外区房屋综合开发公司施工的“荟芳里”改造工程,建起新楼16栋,面
积7万平方米。
从1987—1990年末,全市拆除棚户区危房216.7万平方米,新建房屋608万平方米。
随路改造 哈尔滨市1987—1988年,先后打通和拓宽外环北路、埃德蒙顿路、宣化街、
小友谊路、先锋路、红旗大街6条主干街道。其中外环北路、小友谊路、埃德蒙顿路、先锋
路四条道路两侧危棚房同时得到改造,新建房屋105.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83.3万平方米。
开发改造外环北路两侧危棚房。1988年,市政府经过考察论证后,决定建设外环北路,
改造沿路两侧危棚房。
外环北路两侧规划改造33个街坊,占地面积35公顷,新建楼房80栋,建筑面积61.1万
平方米,成为全市解放后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改造危房面积最多的宏大工程。1988年5
月,道路两侧16个街区的建筑工程相继开工,当年完成建筑面积32.3万平方米。外环北路
总指挥部对沿路开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参加建设的40多家
施工单位开展“鲁班杯”竞赛活动,到1990年末工程结束,除公用建筑外,新建住宅41.3
万平方米。
改造后的外环北路两侧房屋在布局上,以住宅建筑为主,适当地布置公用建筑,显得清
新美观。住宅设计和布置充分考虑北方特色和地理环境因素,着重于保持良好的采光条件。
公用建筑分布在道路的主要地段,布置四组大型高层建筑,使整个路段构成一幅高低错落,
节奏感很强的景观序列。在沿街面的底层安排菜市场、农贸市场、粮店、食杂店、银行、邮
政所、修理部、洗染店、旅店、浴池等商服设施。
开发改造小友谊路两侧危棚房。在拓宽小友谊路的同时,对该路南侧的危房棚户区进行
开发改造。整个住宅小区规划占地17公顷,可建房屋面积25万平方米,划分10个不同形态的
街坊,分期分批进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工程由中国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哈尔滨公司承担,
1986年7月开始动工,只用1年时间,就新建房屋107000平方米,其中住宅96000平方米,创
造了全市高速度建设住宅小区的先例。
开发改造埃德蒙顿路两侧危棚房。埃德蒙顿路是市区通往飞机场的一条重要干道,在打
通这条路的同时,改造沿路乡政街以东、利民街以南、新开路以北和新阳路与康安路交叉地
段的危棚房,开发建设埃德蒙顿路住宅小区。
住宅小区规划占地30.3公顷,总建筑面积47.6万平方米。计划安排8060户,28210人。
开发改造工程由市房屋土地综合开发公司承担。1986年道路建设和房屋开发同时动工,第一
期工程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1987年末竣工。到1990年末,已新建房屋21万平方米,其中公
用建筑4万平方米,住宅17万平方米。
在配套建设上,安排供热中心用房200平方米,水泵站用房400平方米,菜市场用房2600
平方米。按住宅小区规划项目要求,给水、排水、电力、电讯、供热、煤气、市政设施做到
“七通一平”。在住宅小区内规划新建和扩建2所学校,7个商服网点,在相邻的马家沟河沿
岸,规划建一条60米宽的绿化带,与街头和宅前绿地形成绿化系统。工程计划在1991年全部
完工后,这里将成为全市西部地区现代化住宅小区。
开发改造先锋路两侧危棚房。1988年,市政府决定在拓宽先锋路时,对沿路两侧房屋同
时进行开发改造。动迁居民145户,公企单位11个,拆除旧建筑物7200平方米,在道路两侧
开发建设华山和花园两个住宅小区。
开发建设工程由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市建一公司、市住宅二公司、市建工局直属
二处、市煤气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排水处等20个单位施工,当年竣工。
花园和华山住宅小区房屋总建筑面积12.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2.4万平方米,用
以安置建设外环北路动迁的道外区2494户易地动迁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