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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
 
 
国有农场
 
 
【概况】
 
 
    1946年哈尔滨解放时,全市没有一个成型的农场。1949年4月,市民政局为了建立机关副食品生产基地,将座落在松花江北岸一家俄侨经营的奶牛场买下,1954年移交市农业局,建立了第一个国营奶牛场。当时有奶牛90多头。1954~1960年,哈尔滨市国营农场有了较大发展,六年间建场12个;1966~1976年,只建了2个新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又建立了水产良种场,鱼苗繁育场,鱼种场等专业渔场。经营管理水平也有提高,特别是实行经济责任制以后,在国营农场中比较普遍存在的“建设等、靠、要生产大帮轰,分配大锅饭,计酬卯子工”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一部分场开始扭转了亏损局面。松花江奶牛场1972~1979年连续8年亏损额达230多万元,由于实行了"以奶计酬"、联产承包责任制,1980年由上年亏损48.1万元,变为盈利14.3万元;职工个人收入平均由50多元上升到80多元。
    1986年末,哈尔滨有国营农(牧、渔)场23个,属市农牧渔业局管辖15个,市司法局管辖2个,阿城、呼兰管辖2个,省属哈尔滨管理局管辖4个。按经营主业性质分:农场10个、牧场7个、渔场6个。现有耕地面积共71 931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4%;林地1 000余亩;果园2 712亩;苗圃30亩;可供养鱼水面20 685亩。拥有固定资产原值4 797万元,流动资金2 384万元。大、中型拖拉机124台,联合收割机9台,农用载重汽车102台,农业机械总动力1.2万马力。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程度已达70%以上。职工1.33万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00多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100多人。生产项目有:种猪、种禽、种牛、产蛋鸡、肉用鸡、乳制品、酒类、冷饮、建筑材料、交通器材等10多个门类。产品中有部级优质产品松花江牌全脂速溶奶粉;有出口产品肉用鸡和肉用牛;有销往国内各省、市的哈白种猪、滨白42蛋鸡、中国黑白花奶牛、种禽蛋、种幼鸡雏,中国红粮酒及其它瓶装白酒、鱼种、鱼花、珍珠岩粉、石墨、圆板牙、轴承拉出器等。1986年,粮豆薯总产2 060万斤,平均亩产324斤。工农业总产值9 500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为4 503万元。向市场提供种猪5 000头、鸡雏200万只、禽蛋200万斤、各种白酒2 000万斤、牛奶2 500万斤、红砖9 000万块、鱼苗1亿尾、商品鲜鱼100万斤。全年销售总收入1.14亿元,上缴税金577万元。
    (曹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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