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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保险》
 
 
期货市场
 
 
【市场监管】
 
      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结合全省实际,证券监管部门制定了《黑龙江证监局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47件,其中独立审核41件,出具初审意见6件,已全部审核完毕。涉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高管资格及营业部负责人任职31人,期货公司变更6件,期货营业部筹建及开业5件,证券、期货营业部迁址各1件,基金管理公司分公司设立1件,投资咨询公司设立分公司1件。对于1家证券公司5名未经证监会核准资格的高管人员参与经营管理行为予以纠正。
    对佳纸股份及大庆联谊进行巡回检查,现场检查了龙涤股份、黑龙股份、岁宝热电、阿继电器、华冠科技、北大荒、秋林集团,北亚集团等公司。针对6家*ST公司制定退市风险预案,建议省政府密切关注。督促公司及时揭示风险,提前化解市场风险。密切配合有关方面工作,对具备恢复上市条件的公司,协调配合中介机构,促其规范运作。对退市公司,督促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相关信息,做好退市公司股票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事宜。
    清理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及违规担保。采取约见公司高管人员谈话,督促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并订立承诺,杜绝发生新的占用及违规担保,推动公司采取“以股抵债”及“以资抵债”方式偿还占用资金。
    对证券公司进行摸底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关于摸清证券公司风险底数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2004年证券经营机构摸底检查工作方案,安排一年时间摸清证券公司底数。摸底调查方式为约见公司高管人员谈话、公司自查、监管局现场检查。摸底调查内容包括公司沿革、规章制度执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性、客户与存管的国债、企业债券等资产的安全性、违规债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和规范运作、自营业务规范运作、经纪业务规范运作、高管人员、档案管理、公司担保、诉讼或负债、非证券类投资及关联公司,包括对外股权投资、战略合作公司、公司账外经营及安全保卫等14项内容。摸底工作自10月份开始,至12月底,完成1家公司的现场检查。
    对期货公司进行“两金”检查。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期货经纪公司客户保证金和注册资本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8号)要求,对全省6家期货经纪公司全部进行现场检查,提出加强保证金规范管理,控制交易风险,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自有资金的独立性及安全性,禁止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抽逃注册资本金的整改要求。
    控制群体性事件。10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南方证券公司哈尔滨营业部在清算个人债权过程中引起部分群众集体上访行为,黑龙江证监局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及省政府报告,在省政府协调下,与省金融办紧急召开联席会议,制定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约见南方证券公司负责人谈话,责令南方证券公司派人现场跟踪,确定专人向上访人解释宣传,协调公安机关做好应急准备,化解可能因政策因素引发的风险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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