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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财政》
 
 
第二篇 财政支出
 
 
第一章 经济建设费类支出
 
 
第六节 农林水利气象事业费
 
 
  1951—1955年,只有农业、水利事业费支出旧人民币391.7亿元。1956年后,先后增加
农垦、水产、林业、农场、畜牧、农机、气象等事业费。1970年支出农业、水利事业费33万
元。1971—1975年支出农业、水利、农机、水产事业费894万元,平均每年179万元。1976年
后,农林水利气象事业费支出逐年增加。1976—1980年支出2907万元,平均每年支出581万
元。1980年,增加社队企业、小型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和农委事业费。1983年,农林水利气
象事业费包括农垦、农场、农业、畜牧、农机、林业、水利、水产、气象、乡镇企业事业费、
其它农林水事业费和农业资源调查区划费12项支出。1981—1985年,支出4858万元,平均每
年支出972万元。1986—1990年支出9915万元,平均每年支出1983万元。
  农场事业费 1978年前,农场事业费在农垦事业费中列支,数额很少。1979年,支出149
万元,修建小型蓄水工程1000立方米,机电井16眼,水塔2座,桥涵82处。1984年,支出589
万元,修围墙2146延长米,晒台4000平方米,牲畜运动场8个,机电井23眼,田间道路15公
里,植树146万株。1987年,支出320万元,植树3万株,打机电井24眼,修田间道路15.2公
里,鱼池1507亩,旱田改水田1170亩,桥涵9座,电路4.75公里,维修房屋1.51万平方米,
修排水干线1570米。1989年支出369万元,建小型蓄水工程86立方米,打机电井18眼,修田
间道路10.8公里,旱田改水田195亩,修桥涵11座,改造鱼池407亩,电路5公里,维修房屋
252平方米。1990年,支出325万元,建小型蓄水工程35立方米,机电井18眼,田间道路7.5
公里,桥涵2座,改造鱼池164亩,修晒场4500平方米,维修房屋800平方米。
  农业事业费 用于农业部门的机构人员经费、设备购置费、各项业务费、生产周转金和
差额补助费。1963年,含市属8县支出95万元。1964年,8县划出,支出减少到46万元,推广
优良种籽935吨,防大牲畜疫病3.4万头。1975年支出111万元。1976年达到216万元,为农
业科学研究所引进荷兰大型温室一座。1984年划入2县,支出增至233万元。1986年支出258
万元,推广良种2850亩,培训农技干部1396人次。1990年支出331万元,推广良种面积141640
公顷,其中提供水稻良种600吨,小麦良种70吨。
  畜牧事业费 1978年前,列农业支出。1979年扩大了支出范围,支出37万元。1984年2
县划入,支出增至111万元。1986年支出170万元,补助乡镇畜牧兽医站63个,牲畜防疫190
万头。1988年支出231万元,补助乡(区)畜牧兽医站64个,推广肉鸡良种2.6万只,检疫
检验肉类1050公斤。1990年,支出274万元,补助乡(区)畜牧兽医站62个,推广良种5万头,
飞播牧草805公顷。
  农机事业费 1952—1962年曾在农业事业费列支。1964年,支出19万元,完成作业量118
万标准亩,购置水车4台,连贯犁8台,改制窄链轨16副,机车棚61台,油标93个。1971年,
支出20万元。1978年扩大支出范围,支出增加到77万元。1984年,支出135万元。1988年支
出270万元,推广应用农用机械1100台,培训农民驾驶员7008人。1990年支出277万元,新增
大型拖拉机177台(套),深耕整地206万亩,机械播种144万亩。
  林业事业费 1958年后包括4县,曾有少量支出,用于新建林场植树造林和幼林抚育、
育苗、采种等。1963—1985年,林业事业费上收列省级预算,1986年下划,支出10万元。
1988年支出164万元。1990年支出65万元,完成造林5623公顷。
  水利事业费 1951年后水利事业费支出用于补助义务防汛修堤。1953年,松花江发生特
大洪水,抢险修筑堤坝68118米,完成土方44.41万立方米,支出水利事业费旧人民币219亿
元。1954年,修筑松花江南岸半永久性江堤34公里,初修套子外护堤35065米,支出水利事
业费旧人民币104亿元。1957年松花江再次发生特大洪水,省拨专款600万元,修筑永久性江
堤,包括农田堤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当年支出512万元。1958年,支出696.4万元,完成
复堤堵口加固江堤63.8公里,修建小型水库17座、新建可供灌溉农田24230垧,浇地2.3万
垧的灌溉站1处。1959年支出227万元,用于可供灌溉农田9万多垧的4项水库工程。1960年支
出326万元,投资修建万家灌区及其它4处水库工程,年增加灌溉面积5.7万亩。1964年,支
出水利事业费41万元。1976年支出215万元,完成土石方1504万立方米,混凝土3000立方米,
建筑物230处,配套机电井147眼,当年新增灌溉面积3.7万亩,除涝面积1.5万亩,控制水
土流失1万亩。1979年,支出607万元,补助打新井204眼,配套机电井92眼,喷灌1100亩。
1980年,水利事业费中的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费单独列支,水利事业费支出减少到
113万元。1984年,划入2县,水利事业费支出增多,1985年支出322万元。1987—1988年,中
央和地方增加拨款,修建松花江江堤消险加固工程,2年支出2401万元,消险加固江堤57.5
公里,完成土石方167.7万立方米,植树造林1455亩,达到百年一遇和20年一遇的防洪能力。
1989年支出水利事业费616万元,修复各类水毁工程134处。1990年支出367万元,整修堤防
20公里。
  农业资源调查和区划费 1981年支出1万元,1984年支出6万元,1989年支出最多,达到
42万元,1990年支出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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