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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财政》
 
 
第二篇 财政支出
 
 
第一章 经济建设费类支出
 
 
第七节 城市维护和建设费
 
 
  清末、民国时期,城市公共设施残缺不全,城市维护和建设项目很少,投入的资金数额
也为数不多。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哈尔滨自治市支出消防队费28.3万元。1923年,
支出道路、公园等公共费3.38万元。1924年,支出消防队费7.16万元,公共费5.67万元。
1925年,预算确定,支出消防队费5.8万元,公共费5.17万元。滨江县、市、松浦市则没
有发现列支城市维护支出的决算。
  东北沦陷时期,对城市维护和建设费分别编制预算和决算。对道路、公园、污物清理、
消防、治水等的维修及事业经费在一般会计经常部开支,对道路修筑、公园改修、污物处理
场所、公共便所及其它建筑物的营缮费等在一般会计临时部列支。另设都市计划事业特别会
计、交通事业特别会计、水道事业特别会计,单独列收列支。都市计划事业特别会计,收入
来源有土地变价、地租、受益者负担金和伪国库补助,还不定期举借市债。支出用于征(买)
地、道路铺设、上下水道布设、河川改修、公共设施增设、计划调查(勘察)、偿还到期市
债及事业经费。交通事业特别会计,收入来源是电车、公共汽车事业收入,支出用于车辆、
线路的维护和运转费等。水道事业特别会计,收入来源是水道使用费、手续费、工费等,支
出用于给水、试验、设备维持和事务费等。1932年,一般会计支出公用事业费7.2万元,土
木事业费44.2万元,清洁费16.4万元。1933年,支出消防队费5.1万元,水楼费0.37万
元,路灯费0.03万元,公园费2.1万元,清道队及公共便所费9.9万元,土木事业费7.1
万元,排水楼费1.7万元,土木事业调查费9.57万元。都市计划事业特别会计,支出土地
收买、道路维持等费39.4万元。1934年,一般会计支出土木事业费48.3万元,清洁费11.8
万元,道路维修费32万元,公用事业费13.8万元。1935年,一般会计支出土木费10.4万元,
污物处理费11.96万元,公园费0.7万元,治水费3.3万元,道路维修费8.2万元,下水道
费4.48万元,公园改修费0.57万元。1936年,一般会计支出土木费28.9万元,污物处理
费31.6万元,公园费2.9万元,消防营缮费0.19万元,下水道布设费2.7万元,公园改修
1.8万元,污物处理场所营缮费11.3万元,治水费30.7万元,道路修筑费24.9万元。都
市计划事业特别会计,支出土地收买、上下水道布设、道路铺设、河川改修及运河等公共设
施费482万元。交通事业特别会计,支出电、汽车事业费156.4万元。水道事业特别会计,
支出给水、试验、设备维持等费13.9万元。1938年,一般会计支出道路费35.6万元,公园
费4.4万元,河港费0.58万元,清理(污物)事业费38.1万元。道路补修89.2万元,公
园营缮费6.7万元,清理事业补助费0.98万元。都市计划事业特别会计,支出土地收买费
21.5万元,上下水道布设62.9万元,道路新设改良41.2万元,河川改修及运河11.1万元。
交通事业特别会计,支出电、汽车事业费102.3万元。水道事业特别会计,支出水道事业费
57.4万元。1939年,一般会计支出土木维持费52.1万元,公园维持费6.79万元,清理
(污物)事业费54.66万元,都市计划处理费4.77万元,公园改造费23.96万元,道路修缮
费40.5万元。都市计划事业特别会计,支出道路铺设费53万元,河川改修及运河费10.8万
元。水道事业特别会计,支出经常费58.6万元,临时费69.5万元。
  1946年后,人民政府面对破烂不堪的城市面貌,多方面筹集资金,在恢复和发展经济的
同时,加快城市的维护、改造和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更加齐全。在财政预算中所列城市维护
和建设支出科目几经变化,币值、口径都有变动。1946年,支出建设费东北地方流通券580.3
万元,1947年支出建设费东北地方流通券3.2亿元,1948年支出建设费东北流通券56.6亿
元,1949年支出建设费东北流通券121.6亿元,1950年支出988.7亿元。1951—1954年支出
旧人民币2570亿元。1955—1965年支出新人民币1.26亿元,平均每年1149万元。1966—
1976年支出1.82亿元,平均每年1656万元。1977—1980年支出1.26亿元,平均每年3150万
元。1981—1985年支出2.33亿元,平均每年4660万元。1986—1990年支出6.59亿元,平均
每年1.32亿元,资金投向主要是道路、桥梁建设,堤防维修、排水设施的维护和建设,路
灯配置、园林绿化、交通、消防设施的建设、环境保护、环境卫生、人防、公房修建以及城
市公用事业等。
  道路、桥梁维护建设费 东北沦陷时期,虽然有些道路修筑、维修方面的支出,但市内
道路、桥梁状况极差,1933—1939年,用于道路修筑、维修、补修的支出只有400万元左右,
按年平均不过70万元,解放后,人民政府首先着手道路、桥梁建设。1947年,财政拨款东北
地方流通券3.2亿元,维修建国街、乡里街和三棵树韩家洼子2条共18公里长的城乡通衢。
1948年用于道路、桥梁维修和建设的支出东北地方流通券56.6亿元。1949年,财政安排资金
122亿元(东北地方流通券)专用于“修桥补路”,对年久失修的市内干道和主要桥梁维修
一新。1951年,拨款43.9亿元(旧人民币)修补路面6.7万平方米,修方石、碎石路3133
平方米,柏油路10万平方米。1952年,翻修道路11条,养护市内道路48万平方米,使新工业
区的干道、军工区的干道畅通无阻。1953年,适应市内大工业的建设,用于道路、桥涵建设
的资金增加到228亿元(旧人民币),对影响全市交通总布局的重点道路、桥梁进行维修或
扩修。1954年,在城市建设资金保证防汛重点的同时,仍安排财力修建了南直、东直、康庄、
南通路等通衢大道。1955年,改建道路7条13.9万平方米,维修道路25.5万平方米,小型
桥梁3座。1956年,新建道路11条,14.4万平方米,维修道路26万平方米,桥梁8座。1957
年,用于道路、桥梁维护建设的资金275.3万元,新建中、环城主干道7条10.4万平方米,
整修柏油路面5条5.4万平方米,维修养护路面35.5万平方米,新建、加固、维修主要桥梁
10座。全市道路长度达到673公里,比1952年增加48公里,其中高级街路长度比1952年增加
39公里,道路面积达到728万平方米,比1952年增加82万平方米。1958年,道路、桥梁维护和
建设支出140万元,新建4条公路市内段,长达23公里,大桥1座,同时安排城市公共工程建
设财政拨款455万元,新建、改建和维修道路109.6万平方米,通畅了联接中心区与工业区
的和兴路、新阳路和商业繁华区的14条街路,并由土路、砂石碎石路面改为柏油路面。1959
年后几年,道路、桥梁维护和建设资金减少,维护和建设稍缓。1962年,全市道路长度达到
710.7公里,比1957年增加37.7公里。1964—1978年用于道路、桥梁维护和建设的支出5389
万元,平均每年支出359万元。主要是改造、维修、提高道路质量,改善道路状况。1979—
1985年用于道路、桥梁维护和建设的支出7128万元,平均每年支出1018万元,比前15年平均
额增加1.8倍,新建、维修、改造了几个区域中心干道和区域联接通道以及太阳岛风景区的
道路,提高了道路功能,城市交通状况明显改善。1986—1990年支出道路、桥梁维护和建设
资金1.08亿元,平均每年支出2160万元,比前7年平均额增加1.1倍,重点是对现有干道和
交叉口的改造,打通“卡脖”多年的宣化街,拓宽、改建、改造新阳路,完善城区环路,减
少车辆迂回绕行;改造了河图、共乐、前进、小友谊等街路,打通跨越铁路的“三十六蹬”,
拓宽友谊、大新、北新等街路,贯通松花江公路大桥与滨北公铁两用大桥,形成外环北路,
改造先锋、大庆、红旗、进乡、学府、公滨等主干街路,车辆分流;改造了150万平方米的
低级路、沙土路的路面。1990年末,全市道路长度达到1029.9公里,比1985年增加317.9
公里。道路面积1123万平方米,比1985年增加265万平方米,道路铺装率达到83%,建成跨
河桥45座,跨线桥12座,立交和铁路跨道路高架桥37座,人行过街天桥3座,涵洞8座。
  排水工程维护建设费 东北沦陷时期,专设水道事业特别会计预算,但只有少数年度列
有水道事业的支出。1935—1938年支出141.38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1952
年,财政拨款168亿元(东北地方流通券)进行排水工程建设。1952年当年完成香坊工业区
排水管线3051米。1953—1957年用于排水工程的资金折算成新人民币353万元,每年平均70
万元。1953年,集中资金、集中力量,新建了影响南岗、道里大部地区排水的大型暗渠954
米,新建文化区下水管线3816米。1955年,增设下水管线6284米。1956年,新建平房污水处
理场,铺设下水管线9996米,香坊、平房2区域的污水明沟,改变为清水暗沟排水。1957年,
铺设下水管线6286米。1958—1962年,用于排水工程的资金643万元,平均每年128万元,比
前5年平均额增长82%,5年内修建9处污水暗渠,铺设了几片小区的下水管线,许多街道改
变了“阳沟”污水为地下排水。1963—1965年,包括部门收费、集资用于排水建设的资金
1064万元,平均每年354万元。1963年,更新、修复排水管道6.8公里,疏通排水管道129公里,
对市内低洼积水地区的排水设施进行了改造,增设设备,扩大排水口。1964年,更新腐蚀断
裂管道4296米,新建检查井、雨水井454处,解决了主要区域排水困难的问题。1965年,新
铺排水管线1273米,对6条主要街路的下水管道,大修换管2032米,零修换管3995米。1966
—1975年,包括部门收费自筹、集资在内,用于排水建设的资金3059万元,平均每年306万
元,比前3年平均额减少18.2%。10年新建部分小区排水管线5536米,增设街巷排水管线
1.57万米,更新排水管线1.04万米。1976—1980年纳入预算管理的排水建设投入1611万元,
包括部门收费自筹、集资在内,投入3195万元,平均每年639万元。10年平均额增加1.08倍。
1981—1985年,投入排水建设资金3847万元,1986—1990年总额增加到1.11亿元,平均每
年2000万元以上。除用于管道的新建、增设、更新以外,新建、改造了排水基础设施,投入
资金2398万元,改造泵站14处。
  园林绿化费 解放前各时期对园林的建设资金投入少。1935—1939年只支出47.8万元。
1953年,市政府接收铁路苗圃和东北林学院苗圃,改建为儿童公园和哈尔滨动物园。1954年,
建成斯大林公园,并在市内主要街道植树。1954—1955年植树2.48万株,多年无树的中央
大街、新阳路、奋斗路等多条街路实现绿化。1955年,开始兴建太阳岛公园。1956年,用城
市维护和建设资金在儿童公园修筑国内第一条儿童铁路。同年,改建哈尔滨动物园,成为占
地37.25公顷,动物200多种的国家二类动物园。1959年,全市公共绿地160公顷。树木120
万株。1964—1980年,用于园林绿化的资金3645万元,平均每年214万元,用于植树、造林
和公共园林、绿地的维修和养护。1981年开始,集中资金开发和建设太阳岛风景区。1981—
1989年共筹集资金8906万元,先后修建“水阁云天”、太阳湖、太阳山、太阳亭、荷花湖、
金河水榭、锦江长廊、上坞桥、姊妹桥、双亭桥、白玉桥等景观和1200延长米的沿江风景线。
并在岛上修筑排水管线、道路等基础设施,设立游乐场,大面积种树、种草、种花,太阳岛
成为地方特色浓郁、建筑独特、秀雅别致、服务完善、郁郁葱葱的综合风景区。1990年,支
出园林绿化费661万元。
  路灯配置费 1946年以前,市内路灯残缺,仅个别商业繁华街道,配置单一的普通白炽
灯436盏。大量街道无灯或孤灯点点,入夜一片漆黑。人民政府成立后,筹集资金逐步扩大
路灯配置。1952年,路灯灯位数量达2170盏。1953年达到3650盏。以后逐年增加。1957年,
新装路灯1577盏,总数达9646盏。1959年以前,市内路灯由供电部门管理。1960年,成立路
灯管理机构,管理、维护和增配全市路灯,路灯总数达1.16万盏。1964—1976年,路灯投
资620万元,平均每年47万元。1981—1985年路灯投资1362万元,平均每年272万元。1986—
1990年路灯投资增加,5年总和1800万元,平均每年360万元,新增、改设了新型的、亮度高
的路灯,主要街道分别安装了多种、新式、造型绚丽多姿的灯具。到1989年,全市路灯总数
2.43万盏,比1981年增加1.07万盏。
  交通管理和消防设施建设费 交通管理设施。截止1986年,全市拥有各种机动车辆5.5
万台,另有自行车120万辆。市内交通拥挤,堵车现象严重,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历年财政
拨款逐步增设交通管理设施。1964—1980年支出123万元,平均每年7万元,1981年后支出增
多。1981—1985年支出263万元,平均每年52万元。1986—1990年支出1119万元,平均每年
224万元,相继设立停车场43处,主要街路口的信号岗、信号灯20多处,主干道的高层护栏
0.7万多米,并补充交警队伍,加强交通管理。
  消防设施。从1908年成立的哈尔滨自治市开始,几乎年年有几万元到二十几万元的消防
队费支出。东北沦陷以后,也间断地列有消防支出,但消防设施残缺,器械装备配置少,简
陋、陈旧、消防队伍很小。经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到1949年,也只有消防中队6个,消防队
员240人,消防车40台。以后,财政逐年拨款添置消防设备。1953年,添置消防汽车9台,新
建消防塔2座,安装消火栓39个。1955年新建消防队舍和车库。1956年添置云梯车2台,又相
继配备泡沫车4台,防烟面具100套,并在新工业区新建消防中队。1957年,财政拨款34万元,
增置消防水车4台,大水罐车4台,新设无线报话指挥车及报话机设备,增添照明车,维修养
护消防车辆65台。1964—1980年,用于消防设施的支出1539万元,平均每年90万元。1981—
1985年消防设施支出1181万元,平均每年236万元,又添置消防车、大吨位水罐车、登高车、
指挥车等45台。1986—1990年消防设施支出1279万元。1990年,全市设有消防中队12个,消
防队员870人,消防车辆110台。
  环境卫生事业费 清末、民国时期及东北沦陷时期,多数年度列有清洁事业费、污物处
理费支出。1932—1939年共支出186.6万元。1948年,清理市区垃圾、污物的运输汽车只有
14台,马车217辆。运输能力只够实需的一半,大量垃圾、污物尚需雇用个体经营的马车运
除。财政预算逐年安排清洁费支出,增添和更新设备。1949年,全市清扫面积49万平方米,
公共厕所14座。运输汽车增加到21台,并开始逐渐淘汰马车。1958年,运输汽车增加到97台,
1965年增加到106台,基本淘汰了马车运输垃圾和污物。1964—1976年,环境卫生事业费支
出1462万元,平均每年112万元。清扫面积达到1643万平方米,公共厕所150座。1977—1980
年支出增加到1829万元,平均每年457万元,1977年增置新的运输汽车100台。全市拥有的垃
圾、污物运输汽车、洒水车等281辆,年运垃圾量由过去30—40万吨,达到65万吨。1981—
1985年支出环境卫生事业费5292万元,平均每年1058万元。清扫面积达1801万平方米,公共
厕所239座。1986—1990年支出1.5亿元,平均每年3000万元。5年中,增置环卫车辆176台,
添置金属垃圾大箱2540个,代替原用的垃圾筐,实现垃圾盛装容器化,垃圾清运机械化程度
达到98%。新建垃圾消纳场及粪便场3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各1座。新
建公共厕所71座。
  环境保护和治理费 1980—1985年,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1.11亿元,治理污染项目1500
多个。1981年,投资1657万元,在40个单位建设废水处理装置,运行率为80%,年处理废水
604万吨。1982年,征收超标排污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计划拨款、专用于环境保护,
治理污染。1982—1990年,征收排污费收入9231万元,平均每年1025万元。1987年起,将征
收的超标排污费收入,由无偿拨款,改为有偿、低息贷款。对污染源,由分散治理,改为重
点治理,集中资金,定向投放于大项目的治理。企业单位用贷款治理的项目,除用自筹资金
偿还贷款外,可申请一定数额的豁免,在环保管理部门验收后,审核批准。1987—1990年,
治理项目贷款2999万元,豁免817万元,新建废水处理工程107项,年增废水处理能力1212万
吨,建成无黑烟控制小区78个,140.5平方公里,覆盖率90%,治理和更新锅炉257台,年
削减烟尘3.56万吨,治理噪声源27个。综合利用回收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442万元。
  房屋维修和建设费 1946年,人民政府接收了一批敌、伪、逆产房屋归国家所有,居民
住房多为私产,当时住房紧张,房屋结构简陋,并有不少棚户区。1949年,全市人均居住面
积3.62平方米。1956年、1959年,分两批对城市私有房产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大量私产
房屋转为公有。1950年开始,按“以租养房”的原则,用房屋租金收入对公有房产进行维修,
包括大、中、小修,原地翻建、棚危房改建、上下水、厕所维修、采暖设备更新等。1951—
1956年,用房租投入房屋维修的资金1820万元,同时开始多方筹集资金,靠大、中型厂矿企
业、事业单位筹资修建职工住宅。1963年,财政拨付房屋维修的资金380万元。1964—1980
年,财政拨付房屋维修资金9700万元,平均每年570万元。1978年,安排专项资金分期改造
三十六棚棚户区,由破烂不堪、低洼潮湿的土草房、木板房改造成设施齐全的楼房15栋9.3
万平方米。1979年,用专项资金改造重点棚户区新民大院,改建新房2.5万平方米。1979—
1985年,建成竣工住宅108万平方米,1985年,全市人均居住面积4.76平方米。1984年以后,
拓宽房屋维修和改造建设资金渠道。除房租收入、单位筹资、财政拨款以外,实行超面积集
资,由动迁户所在单位出资,并由房产开发单位出售商品房的效益出资,对危、旧房、棚户
区连片开发和改造。1984年,由单位筹资1500万元,超面积集资224万元,财政补贴80万元,
改造大水晶街坊,建成新房8.9万平方米。同年,结合松花江公路大桥建设,改造正阳河小
区,建成四个街区、22栋楼房、住宅10万平方米并附有各种商业服务、储蓄、电话局网点、
以及学校、幼儿园等配套工程近万平方米。1986年,推广单位筹资,超面积集资、开发效益
出资、财政适当补贴的办法,筹资5.13亿元,建成竣工住宅202.5万米。部门自筹资金翻
建、扩建市直管公房167栋8.17万平方米。1989年,大中修公房329栋13.6万平方米。1981
—1990年,财政拨付房屋维修的资金1.71亿元,平均每年1706万元。
  公用事业建设费 自来水。从1953年开始,到1990年,总共用于供水设施建设的资金
3.2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投入1.87亿元,贷款和部门自筹资金1.38
亿元。1946年,日供水能力只有0.5万吨。1947年,在财政困难情况下,市政府投资139万
元(东北地方流通券)扩大自来水设施建设,日供水能力增加到1.5万吨。1950年,投资东
北地方流通券400亿元,建成四方台水源地及其配套的沙曼屯净水场工程,日供水能力增加
到10万吨,净水能力达3.2万吨,建设水站3处,解决3万户的居民吃水。1952年,投资旧人
民币340亿元,铺设上水管道9315米,日送水量2.5万吨。1953年铺设自来水管线1.28万米,
直接供给工业和基本建设施工用水。1954年新建净水池及南岗、安乐等供水干线8928米。
1955年增设工业区上水管线3111米。1956年,新建、扩建朱顺屯水源地和净水场,铺设上水干
线1.44万米,新建水站40个,改制水栓43个,增加自来水使用人数24.8万人,全市自来水
普及率达到51.9%。1957年,新建配水干线1.16万米,市内支线5215米。此后,对自来水
设施年年有投资,供水能力逐年提高。1964年,铺设管道1.47万米,增设公共水站50个,
增设深井,日增深井供水2000吨,解决了部分管网末端水压不足地区的用水。1965年,更新
支线8处,入户管线3000米,增设给水站37处,并维修了水源地护岸工程。1966—1976年,
自来水设施建设投资603万元,平均每年54万元,续建骆斗屯、文化公园、三棵树等水源地。
到1976年,日供水能力达到21.6万吨。1977—1985年,自来水设施投资8215万元,平均每
年912.8万元,新建、扩建、改建1、3、4、8水场。1985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8%。1986
—1990年,自来水设施投资2.13亿元,平均每年4260万元,继续改建、扩建3个水场,增加
日供水能力10万吨,供水普及率达到81.4%。
  公共电车。1946年,市内有轨电车4条线路营运,因车辆少而陈旧,出车不正常。1947
年,市政府拨款东北地方流通券87万元,用于公共电车投资,同时以借款方式拨给电车公司
650万元做为周转金。到1947年下半年,日出车20台。1948年,投资东北地方流通券38亿元,
用中国自己的资金、技术修建了第一条有轨电车线路,当年竣工投入运营,运行车辆增加到
32台。1950年,有轨电车线路总长30.2公里,营运线路7条,车辆增加到42台。1958年,市
人民委员会向全市公开发行无轨电车集资券,集资428.4万元,修建无轨电车线路45.2公
里,装配车辆70台,到1960年线路长度达67.5公里,营运线路8条,车辆207台。1968年后,
有轨电车分几次拆除。1981年后,用于无轨电车的投入相应增加。1981年财政投资38万元,
1985年增加到348万元,1987年又增加到490万元。1981—1990年投资2228万元,平均每年
222万元。车辆由1981年222台增加到253台,线路总长由1981年的59公里增加到92.35公里。
  公共汽车。1946年当时,市内公共汽车车辆少,线路少,而且车辆破旧,能参加运营的
车辆只有3辆。1947年,市政府投资东北地方流通券41万元,并以借款方式拨给汽车公司600
万元用于资金周转。1948年,经过修复,运营车辆增加到20辆。1949年,公共汽车运营线路
5条,总长22.3公里,运营车辆27台。1949—1955年,财政对公共汽车连年投资。1955年,
运营线路10条,总长69.2公里,运营车辆127台。1956—1960年投资125万元,线路总长延
长到82.3公里,运营车辆181台。1961—1965年投资239万元。运营线路增加到15条,总长
179.6公里,运营车辆189台。1966—1975年,投资662万元。运营线路30条,总长448.9公
里,运营车辆488台。1976—1980年投资增加,达到1193万元,平均每年238万元。1981—
1985年,投资772万元,平均每年154万元。1986—1990年投资2688万元,平均每年537万元,
运营线路34条,总长689.3公里,运营车辆658台。
  江上轮渡。1979年,组建轮渡公司,从航运部门接收客船12艘,客位1500人。年客运量
413万人次。1980年,财政投资21万元,新建75客位客船7艘,年客运量达到468万人次。1981
—1983年,财政投资41万元,建造客船14艘,增加客位1050人。1984年客运量达472万人次。
1985—1986年,又投资326万元,建造大型客船7艘,增加客位3100人。1988年,投资50万元,
建造150客位客船2艘,江上客运能力增加。
  人防工程建设费 1954年,开始修建人民防空(简称人防)工程,到1958年,建成二级
防空地下室265处,使用面积3.8万平方米,工程费用570万元,由基本建设单位承担。1972
—1973年,财政投资548万元,并动员社会各单位自出人力,承包规定的工程任务,所耗人
工、伙食补助等费用由单位承担,共投入劳动日720万个,完成人防工程2.1万平方米。1974
年,完成人防地下工程2.7万平方米。1975年完成7.7万平方米。1974—1984年财政投资
1. 14亿元,平均每年1036万元。同时期,由基本建设单位承担修建防空地下室13.3万平方
米,工程总费用4792万元,由基本建设单位负担2/3,3195万元,人防补助1/3,1597万元。
1981年起,对按规定,搞基本建设、建筑物附加建设防空地下室有困难的,按应建面积的实
际工程造价收费,异地统建。全市每年收费200万元。1985年起,对人防工程实行有偿使用,
当年收费13万元。用于积聚人防工程建设资金。1987年,修建奋斗路地下商业街,总投资
1965万元。其中:国家拨款325万元,市财政投资100万元,部门自筹资金1040万元,银行贷
款500万元。1988年,全市建有人防工程总面积79.14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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