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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支出计划生育事业费35万元,以后几年没有增加。1974年,支出计划生育费31万
元。1980年,支出43万元。1984年后支出突出增加,当年支出271万元。1989年,支出突破
300万元。1990年,支出388万元。
手术减免经费 手术减免经费在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中占较大比重,随着生育高、低峰
而时多时少。1976年,支出5万元。1977—1980年,支出68万元,平均每年支出17万元。1981
—1982年回落,2年支出19万元。1983年,施行计划生育手术6.3万例,支出手术费45万元。
1984—1985年连续2年支出增加,平均每年145万元。1986—1987年回落,平均每年支出89万
元。1988—1989年,平均每年支出118万元。1990年支出高达137万元。
独生子女保健费 1979年,根据省规定,对有生育能力的夫妇,自愿生一个孩子,保证
不再生育的,发给“独生子女证”,从领证时起,到独生子女满14周岁时止,每年发给抚育
奖金30—40元,农村社员奖励工分300—400分。1983年,根据省规定,对独生子女从领证之
月起,城镇每月发给儿童保健费5元,农村每月发给4—5元,当年支出独生子女保健费2万元。
1985年,支出6万元。1990年,支出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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