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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时期,对事业行政支出有严格的管理,力求节省支出。1926年,由自治市改
设的哈尔滨特别市,采取许多管理支出的措施。对市营药房、医院、燃料厂等事业和行政经
费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对预算支出的款、项、目、节做详尽的划分。款下设9个项、56
个目、333个节。教育经费项下设视学经费、学校经费、校园经费、公立图书馆经费、纪念
庆祝费、调查费、学校补助费、学生补助费等目,学校经费目下又设教员俸给、夫役工资、
燃料、电灯、办公费、修缮费、购置费等节。财政预算编制并经市自治会批准后,对所定之
支出项目,即视为负债,按相应的款、项、目、节列入预算单位户头,拨款实现支出时抵销
负债,视同还债。预算所定之各项支出,款与款、项与项、目与目、节与节之间一律不得串
用,不得变更原定用途。一切支出及公款动用,不分巨细,均受市监察委员会审核和监督。
东北沦陷以后的伪满时期,除严格预算支出的管理外,由财政对各预算单位的支出实施管理、
检查和监督。
1946年后,力求节约每一块铜板,支援解放战争和经济建设,对事业行政人员实行低标
准供给制和低薪制,紧缩事业行政费开支。1948年,针对当时各机关单位分散经营工厂、商
业,自行收支,财力分散的状况,中共哈尔滨市委做出《关于进一步统一财政几个原则的决
定》,要求一切收支均统一于市财政局,一切供给统一由市委财政委员会批准;严格预算、
决算制度,预算以外的开支,须事先经财政局批准,不准先斩后奏,控制人员编制,未经批
准而增加的人员不发供给和薪金;不准向群众摊派或变相摊派财物;行政罚款一律解缴财政,
不得自行处理,各区之财产和机关生产的工厂、商店一律由市接收;群众团体的经费由其会
费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补助,严格执行东北大区规定的统一供给标准。当年确定财政的方
针是“支援长期战争,维持必要建设,奠定生产基础,力争节约支出”。此后,一直围绕着
增收节支,加强了对事业行政的财务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依靠财政拨款供给全部经费,其本身没有收入或收入很少,
收入上缴财政或作指定用途的文教、科学、卫生、水利、水产等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均实行
全额管理。1951年,确定支出的重点,以企业投资和教育、文化、卫生事业为主,对行政经
费采取紧缩方针,以保证必要开支为限度。对各事业行政单位的一切开支,均截止于12月31
日,拨款结余,限期交回拨款机关上缴财政。1954年,根据中央指示,财政支出要励行节约,
紧缩开支。1955年,根据励行节约,紧缩开支的精神,加强了对事业行政支出的控制,在拨
款上掌握单位使用的内容和依据,逐项逐笔审核,对部分临时费实行包干。如修缮费按人计
租,交房地部门掌握使用;固定资产购置,按编制人数确定标准,由单位包干使用;临时机
构办公费由抽调人员单位调剂;对较大支出项目拨款后,跟踪问效。并适当修订了行政机关
经费开支标准和中等学校、医疗卫生单位的定员定额。除教师定额相等于中央规定标准外,
其它各项标准和定额均有所降低。
1958年,对事业行政经费实行定员、定额、定项管理,根据人事、编制部门批准的人员
编制,核定支出,按季结算;根据历年开支规律和具体情况,按人员、班级、病床、演出场
次等不同基础,定出综合定额,核定经费数字,分部门制定开支原则,交由单位安排使用;
按指定项目,具体算帐,核定经费,专项专用,按进度检查。凡能用定额控制的经费都规定
了定额标准。教育事业的小学开支定额,按在校生人均17.98元核定,比1953年降低32.4%,
中学开支定额,按在校生人均92.94元核定,比1953年降低30%。医院病床,每床补助定额
233元,比1953年降低81.2%。当年节约教育、卫生事业费172万元。
1959年,根据全国文教行政财务会议提出的“统一规划,收支下放,预算包干,包中有
活,结余留用,用有原则”的要求,在事业行政单位推行预算包干,按1958年定额计算,确定
包干基数。1961年,在安排事业行政经费支出预算时,即按省下达的各项经费指标预扣3.3%,
降低定员定额,清理各单位仓库,在核实基础的情况下,实行定额核算,总额包干,结余留
用,超支不补的办法。并坚持支出按计划,拨款按预算,花钱按标准,追加按程序。计划内
的开支要保证,计划外的开支坚决不支。凡有标准有定额的开支,只准降低,不能提高。控
制工资基金,超编人员进行清理,不清理的停止拨款。
1970年,根据中央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和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对事业行政经费采
取了10项控制和节约措施:1.清理各单位仓库,不再购置办公用品,压缩办公费支出。
2.减少电话、压缩水电费。3.改修锅炉、精简司炉工,减少燃料费开支。4.控制会议,节省
会议费。5.加强车辆管理和保养,节约车修车油经费。6.动员职工自修公用自行车。
7.控制公出,压缩差旅费开支。8.自已动手维护房屋,不外包、不雇工,节约修缮费。9.减
少公费订报。10.压缩业务费用。市财政税务局又规定,控制各种会议,开会要大会小开,
长会短开,不住宿,伙食补助费由与会人员原单位按差旅费标准报销;对参加挖防空洞的人
员一律不发伙食补助费,必须在晚间工作并超过6小时的可发夜餐费3角;民兵训练,原则上
不支经费。根据省革命委员会除工资、取暖、房租水电、差旅费等必要开支外,其它开支都
要节减的精神,总结推广了市第59中学、文革公社的节约行政经费和教育事业费的经验,并
解剖了铺张浪费、乱花乱支的典型,通报批评。1972年,对事业行政经费按支出预算指标实
行“三定”:定员,按编制核定人员经费;定额,按历史情况和当年工作任务核定经常性公
用经费;定项,对专项或数额较大的临时性开支,专项核定经费。凡超编、超定额或未经批
准的专项费用不予开支。根据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规定,会议从严掌握,非开不可的会
议尽量控制人数,除市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市级劳模会及市革命委员会召开的重要
会议外,一律不开支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上述会议须事先编报经费预算,审核拨款。会议不
准举行宴会或用烟酒糖茶、水果点心,不用公款看戏、看电影、照像或赠送礼品。会议所需
文具、印刷、纸张及零星会务费用从严掌握。1972年10月,市革命委员会严格要求防止年终
突击花钱,四季度的事业行政经费支出只保留编制内工资、房租水电、取暖和必要的差旅费,
其它开支不再拨款。
1973年,针对行政经费超支的情况,采取了压缩公用经费的措施:按计划会议确定的人
员编制拨付人员经费,超编人员不拨款。下半年,公用经费压缩20%,除房租、水电、取暖
等固定性开支外,其它开支原则上不再拨款,办公用品也不再添置,超规定订阅的报刊压缩
下来,不经领导机关批准的外出参观学习不开支差旅费,除确属急需者外,不再批准购买控
购商品。1974年,市直各局行政经费由各局分散管理,改由办公厅集中统一管理。实行对办
公厅的经费大包干,便于综合平衡,调剂余缺,机动使用。对会议费压缩2/3,差旅费压缩
23%,福利费压缩20%,车修车油经费按大汽车4000元/辆,小汽车3000元/辆定额分配。
1975年,又对行政经费中的公用经费压缩25%。1978年,针对公费医疗经费超支的情况,财
政、卫生局联合组成公费医疗联审互查小组,对全市承担公费医疗的医院和享受公费医疗待
遇单位开支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医院职工医疗费开支超标准,超过人均定额的39%,
高于其它单位1倍多;领导干部用药特殊化,人情药、人情方情况严重;自费药品公费化;
随意扩大公费开支范围等等。1979年,根据财政部对公用经费实行包干办法的规定,全额管
理单位年终结余,由收回财政改为“预算包干,结余留用”。结余资金除国家规定的专项资
金专项使用外,主要用于改善工作条件,发展各项事业,不得用以增加人员工资,提高开支
标准。但可以从增收节支的结余中提取一部分用于奖励,全额管理单位从节约定额经费中提
取60%,差额补助单位从增收节支结余中提取40%,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奖励。全年用于个
人奖励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单位职工1个月的基本工资额。
1980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非生产性支出,反对浪费的通知》,对行政
经费管理采取了10项措施:1.控制人员经费。行政机关按年初核定的人数,分月拨款,未
经批准增加的人员不拨经费。2.房租费核实拨款。3.车修车油经费按定额压缩20%。
4.邮电、水电费按预算数压缩10%。5.节约会议费,精简各种会议,除市、区党代会、人代
会、政协会、群团组织代表会以外,不集中住宿,除党代会、人代会外的各种会议不印发简
报和发言材料,经费按上述原则拨款。6.控制差旅费,外出参观、学习和参加会议,须经
领导批准,控制人数,指定路线,逐级审查,据实拨款。7.办公费、文体费等固定性开支
据实拨款,书报费按控制订阅的份数拨款,纸张、文具等办公用品上半年不拨款。8.节约
业务费,除必要的表报印刷费、预算内刊物费以外,不再拨款,事业单位按教学计划,科研
项目、排练剧目等据实拨款。9.维修费,预算内的维修项目按工程进度拨款。10.购置费,
已安排的凭订货单到货拨款,未安排的不再购置。对事业行政经费继续实行预算包干办法,
定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按开支定额和事业计划,参照历年收支情况,核定包干基
数。1万元以上的大型维修项目、5000元以上的购置项目不在包干基数之内,专项另行安排。
1983年,财政局会同卫生局对医院及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
了联合检查。
1986年,根据财政部和省人民政府要求,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本着上年节约的,本
年少压,上年压少的,本年多压的原则,对各行政单位分配压缩指标,并在此指标基础上,
实行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编制未满的单位不得再增加人员,超编人员停拨经费;压
缩购置费,违反规定购车的,支出的钱从经费中扣回;压缩维修费,单项工程5万元以上的
不得列入行政费开支;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差旅费不予报销;不准滥发纪念品、奖品、奖
金,制止用公款旅游,控制出差或到外地疗养、就医。随后,采取进一步压缩行政经费的措
施,下达行政经费控制指标,并做为指令性指标硬性执行。1986年9月,根据市人民政府提
出的全市职工每人年增收节支100元的要求,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每个职工节约支出100元,纳
入经费包干,增加包干结余。
1987年3月,重申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的规定,严格控制各种宴请、招待。市直机关工
作人员到区、县和基层单位工作,不吃招待客饭,在食堂就餐,自付钱和粮票。除外宾、华
侨和市级春节茶话会、招待会外,一律不得举行招待会。对外宾、华侨招待,力求节俭,陪
餐人员要少,按规定收费。各级人员不准接受或索取下级单位的赠送或低价购物。严禁表彰
会、奖励会用公款宴请、赠送或廉价购物。随后,会同纪检、审计部门对用公款请客送礼、
吃请受礼的情况做了调查,进一步提出干部要带头纠正请客送礼、吃请受礼歪风,切实自检
自纠,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对明知故犯者严肃处理,着重追究滥用公款请客送礼的出主意者、
组织者、领导者和屡犯者,责令经济退赔,绳之以党纪、政纪。根据市政府要求,又对部分
行政事业单位滥发钱物的问题进行了检查。对已发的钱物,行政单位改在奖励工资中列支,
奖励工资超支的冲减下年奖励工资。事业单位改由奖励基金列支,达到奖金税征收起点的,
照征奖金税。6月,省财政厅对全省行政经费的会议费严加控制,对各地、市分配控制指标,
纳入包干奖惩办法,只准节减,不准突破。分配哈尔滨市全年会议费控制指标74.8万元。7
月,对全市行政管理费支出情况做了综合调查,通报全市。上半年,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
费下降,弹性支出降幅较大,公用经费中会议费、购置费、修缮费、交通工具消耗费下降,
差旅费增加。下半年进一步压缩,把压缩行政支出摆上各行政单位的工作日程。8月,对机
动车辆消耗费突破1986年控制指标的10个单位的小汽车就地封存;对机动车辆消耗费超过支
出计划进度的5个单位提出黄牌警告;对人员超编的9个单位61名超编人员停止拨付后4个月
的经费。同年,制订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责任制实施细则,对财政拨付的5
万元以上的购置费、修缮费、医疗更新设备基金等行政事业专项资金,实行“跟踪”管理,
上述财政专项资金由财政同用款主管部门共同审定,拨款、用款双方签订具法定效力的合同,
确定经济责任。财政按进度拨款,用款单位不得违反议定的资金用途和原则,不得挪用、挤
占和超支,专项完成后编报决算,由财政验收,并根据决算核定资金结余,根据完成期限、
质量情况,给予经济上的奖惩。对行政经费进行严格控制,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当年开展职
工体育竞赛活动,一律不准再为运动员购买运动服装,也不准发给服装补助费,已购买或发
给的要追回和扣回;根据国务院要求,通知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不准以任何名义印刷、购买
和向国内单位、个人赠送挂历、台历(包括印广告的);清理整顿各单位发放的各种补贴、
津贴,制止自行提高退休人员的待遇;建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维修点,实行专点维
修,按低于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10%收费,解决车辆修理费的严重浪费现象;按增收节支要
求制定办法,严格控制干部去外地疗养和健康休养;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由每
人每月提取1.5元改按工资总额2.5%提取,严格规定用于低于一般生活水平的部分工作人
员的困难补助和集体福利,由人事部门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为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把无偿拨款逐步过渡为部分有偿使用,相继建立勤工俭学周转金、民政周转金、文教卫生事
业周转金。对文教卫生事业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的开辟增收门路的项目,以周转金形式,
无息借用,定期收回。
1988年,制定行政管理费下管一级的办法,对下达的行政经费控制指标,层层把关,逐
级负责,市管区、县,区、县管乡、镇。逐级对指标分解向下一级落实,直到基层。控制指
标有成效的,可适当调增下年度指标,以示奖励;节约部分,允许提取10%做为奖励基金,
奖励节约经费有贡献的人员;突破控制指标的,对市直单位扣减下年经费,对区、县扣减专
项补助。同年7月,改进市直行政机关经费管理办法,实行定项包干,节支按比例提奖。主
要对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机动车辆(船)燃料费、修理费等项实行包干,以上年决
算的在职人数,实有车辆,预算定额为基础,核定数额,压缩10%后包干,一定三年。包干
结余全部留给单位,50%用于职工奖励,20%用于集体福利,30%用于发展事业,超支不补。
1989年,规定申请经费报送程序,二级预算单位申请经费必须先向一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
申报,由一级预算单位从本部门经费中统筹安排,调剂解决,确无调剂余地的,方可由一级
预算单位向财政申报。同年,继续压缩行政经费,对市直及各区、县实行指标控制。下达7
区2县(市)的行政经费控制指标,总平均比上年压缩15%,压缩最大的阿城市压缩29.88%。
为紧缩开支,过紧日子,市财政局规定,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体育竞赛活动,财政不再
拨款,所需经费,按规定标准由单位包干结余中自行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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