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统计工作,1950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计划工作规则》规定,统计工作范围是调查
掌握各种税源资料;搜集各种有关税务资料,整理统计各种资料,编制图表;编辑有关税务
统计的定期或不定期刊物;研究税源分布情况,发展趋势及税务机构、干部与税收的关系;
研究多种经济成份的动向与税收的相互关系,并规定税收统计表5种。1954年5月,税务总局
制定《税务统计工作制度(试行草案)》明确指出“税务统计是国家统计的一个特定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提供有关编制国家税收计划所需要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提供有关观察经济税源
变化和发展规律的资料;提供有关规定税收政策和检查税收政策、税收计划执行程度的资料。
1956年又进一步明确:税务统计有特殊的专业要求及共同的总体要求,其主要目的是为经常
地反映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并检查国家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它的任务中又补充了“以满
足计划、税收工作和国家统计的需要,提供领导研究问题,决定政策的依据”。1978年修订
《工商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制度》,对统计工作任务修订为税务统计是根据国家政策
法令和税收计划管理需要,按照统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进行统计。及时系统的收集、整
理、分析和提供准确的税收、税源统计资料,如实反映税源发展变化情况,税收政策的实施
效果和税收计划执行情况,作为制定税收政策、编制和检查税收计划的依据。哈尔滨市的税
收统计工作,就是依据国家在各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而开展工作的。在统计的内容和报表
方面,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坚持按照税收、税源、税政的3个部分进行。税收统计。依照税
收数字与国家预、决算,金库及税收会计等数字一致原则,以税款纳库月份的数字为依据编
制,内容包括:税种(预算科目款项税法规定的主要品目)、时序及征收方式等进行统计。
税源统计。依据税法规定的不同征收对象及征收结果进行经济成份和业务分析,内容包括:
税种、时序、征收方式及工商业的经济成份、分类、分组、分部分、分业、商品课税数量计
税总值和历史比较各种数额、各种比率进行统计。税政统计。依据考核税政工作需要的原则
进行,内容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教育奖惩及征收费用。证照管理。违章缉私与
申诉案件,罚金没收等进行统计。在3类统计工作中做到严肃对待统计数字、资料完整、数
字准确、口径统一、报送及时,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积极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