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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控制物价总水平的前提下,对严重影响生产的极少数不合理价格进行了适度调整。1987年,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先后调整了白银、药品、凸版纸、铅笔、食用小苏打、干电池、油漆等140个品种价格。并对市管价格的水泥袋纸,打气筒、自来水、保温杯、味素、汽水等8种产品价格作了上调。按出台时间计算,当年实际调价额6 127万元。进一步拉开了质量差价,对获优质产品称号的木螺钉、民用剪刀、安全门锁、液化气钢瓶等50种优质产品实行了不同幅度的优质加价,企业当年可增收146万元。
针对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双轨制"后一些企业遇到的困难,建立了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允许计划内外的原材料按规定办法串换调剂;允许用议价原材料生产的计划外产品可以高来高走,保持合理利润;允许乡镇区街企业生产的国家定价以外的产品实行工商协商定价,市场调节。对一些确有困难的产品帮助企业制订地方临时价。下放价格管理权限,将三元以下瓶装白酒、议价豆粉、瓶装酱油、醋和三级以下旅店的定价权放给生产经营单位。(王洪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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