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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概况】
 
 
    2000年,哈尔滨市市场价格总水平自10月实现了由负转正,止跌回升。10月、11月和12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分别为3.5%、4.4%和5.2%,全年平均涨幅为0.2%,结束了长达两年负增长的局面。
    1.出台政策。4月,市物价局制定并下发《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五个工程”的具体实施意见》,提出对外资、私营企业实行优惠的价格政策,清理整顿各种涉企收费项目,调整基础产业价格,对名牌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制定支持性价格,完善农村价格政策,整顿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物业收费管理等20条价格政策措施。出台了《哈尔滨市物价局"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32作实施方案》,从开展清费治乱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
    2.实施"价格民,632程"。一是组建县(市)、乡(镇)、村三级价格管理网络。在各级物价部门设立26个农村价格管理机构,组建325个乡镇物价监督站,乡、村设物价监督员3 437名。二是实行价格公示。市物价局印制了《哈尔滨市工商企业现行主要缴费明白卡》,将25个部门向企业征收的37项收费、5项基金、3项以资代劳费等项目、标准、计量单位、文件依据、收取方式等列上,发到全市1 000户重点企业。将与居民有关的水、电、气等12项收费(价格)印制成《市区居民交费明白卡》10万份,发到居民手中。在城乡繁华地段设"价格明白榜"4 000多块。三是加强价格监测。建立监测网点61个,完成各类价格监测旬报108次,月报60次,监测品种价格21 228品(次),进行价格动态分析34次。四是强化价格举报工作。加强价格举报中心的力量,实行周五局长接待日制度。全市共受理价格举报案件912件,退还用户108万元,基本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清费治乱。先后制定了《哈尔滨市2000年清费治乱工作方案》和《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工作方案》,以社会热点为突破口,清理整顿教育、医疗、公安、工商、房地产及物业、中介服务等收费项目。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全市清费工作中,共审验收费许可证9 212本,审验收费项目280个,取消11个收费项目,降低7个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4.价格基础工作。报价中心完成对24个米袋子、菜篮子价格的采价报价工作,报价190次,向国家报送价格动态12次,价格形势分析报告被国家采用刊出5次,市委《哈尔滨市重要信息》刊出16次,市政府《当日动态》刊出10次。12月开展明码标价宣传月活动,建成中央大街、联升地下商业街、汽配一条街和靖宇街四条明码标价示范街。拓宽价格事务工作领域,争取到了对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和旧汽车交易价格评估权,全年完成价格鉴定535件次,实现评估额3 500万元。完成181个调查点的五大类、21个品种的粮食及副食品成本调查,市物价局成本处被国家计委评为全国成本调查工作先进集体。
    5.调查研究。先后开展涉企收费、教育收费、涉农收费、房地产收费、生猪成本与销售价格等13个方面的价格调查与分析。其中《我市涉企收费情况跟踪调查》得到市委副书记杨国俊、史文清、王华放的重要批示,市《政策研究》、《工作研究》刊物作了转载;《关于哈尔滨市教育收费情况的调查报告》受到省物价局的重视,市委副书记史文清和副市长程幼东分别作了重要批示。调查中形成的37篇调查报告和论文,在全省价格协会优秀论文评选中有3篇获一等奖,10篇获二等奖,13篇获三等奖,得到领导批示和被上级转载的有13篇。(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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