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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收费管理】
 
   
    1.收费年审。审验市直50个系统742个单位、七区的2 439个单位、十二县(市)的5 940个单位。全市共审验、换发《收费许可证》9 121个,审验收费项目280项,年收费金额28亿元。审验与换证比上年增长8.6%。
    2.发放《企业负担登记卡》。全市共发放《企业负担登记卡》5 000户,其中国有企业963户,集体企业1 022户,私营企业487户,三资企业69户,个体企业700户,事业单位93户,股份制企业166户,农户及乡镇企业1 500户。
    3.清理、规范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向市直机关43个具有行政事业收费管理职能的委、办、局下发《收费自查登记表》,对收费单位、人员,收费依据、项目和标准,收费支出去向等进行清理。审验了43个收费单位的280个收费项目,取消11项收费,降低7个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4.重点整顿教育、医疗等群众关心的收费项目。在市直部分医疗单位试行“两单”收费,即单病种治疗额度收费和单病种辅助检查收费,并实行“日清单制”和“住院患者指南”。在整顿教育收费的基础上,对全市216所中小学实行收费明白榜。对公安系统的92项收费、180个乡镇电管站收费、121家旅行社旅游收费及14个旅游景点价格进行了检查。
    5.理顺规范有关收费。批准哈尔滨市建成中学等18所改制的企办校向社会招生有关收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不超过2 000元,初中3 000元,高中4 000元。制发了民办学校住宿费、通勤费标准。测算、论证并经市政府批准实行垃圾处理收费。调整污水处理费,由原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O.42元/吨和排污费O.05元/吨,合并为O.45元/吨。(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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