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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概况】
 
 
    2001年,哈尔滨市物价局开展价格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了房屋差额有偿管理费、肉灌制品批发零售价格等10项收费和价格的管理权限,并对原35项审批、核准的项目做了调整。
    先后制定了《哈尔滨市2001年清费治乱减负工作方案》和《哈尔滨市物价局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对51个部门的280项收费进行了清理,审验换发收费许可证8 286个,审验行政事业收费金额32.6亿元,取消乱收费61项,为企业和群众减负1 300万元。并向5 000户企业发放了企业负担登记卡,对265户重点企业进行了收费全程监控、价格重点帮扶。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推进农村收费改革工作意见》、《涉农收费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收费)公示的意见》等文件,由局长带队组成调查组,深入到6个县(市)、8个乡、12个村和6个乡镇企业,对涉农收费、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组成75个专门工作组,深入12个县(市)129个乡镇,对农村电价、电网改造收费、农民建房收费以及农村中小学教育、计划生育、婚姻登记等收费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1 780个单位,收缴罚没款187万元,减轻农民负担2 933万元。同时,组建、完善县(市)、乡(镇)和村三级价格管理网络。全市组建325个物价监督站,乡、村设物价监督员3 437名。
    实施"价格民心工程"。一是实行价格公示。市物价局印制了《涉农收费管理办法》、《涉农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标准表》在乡镇、村屯张贴;编印《居民消费价格指南》并发到居民手中。二是加强价格监测。建立监测网点61个,完成各类价格监测旬报114次,月报30次,监测品种价格11 614品(次),进行价格动态分析67次。三是强化价格举报。市物价局及各区、县(市)物价部门相继开通了"12358"价格举报专用电话和160声讯价格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实行周五局长接待日制度。全市共受理价格投诉1 203件,解答群众电话咨询4 800人次,责令各类有价单位退还多收价款70余万元,基本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报价中心完成24个米袋子、菜篮子价格的采价报价工作,报价210次,向国家报送价格动态分析37次,价格形势分析资料被国家、省、市采用刊出20份(次)。4月28日,在中央大街开展"明码标价年"宣传活动,全年在各种媒体报道价格工作信息278次,在国家、省、市政务信息上刊出79次。拓宽了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旧汽车交易评估,贷款抵押评估等5个领域。先后开展涉企收费、涉农收费、农网改造、中介收费、医疗及药品价格等15个方面的价格调查与分析,形成的44篇调查报告,在全省价格协会优秀论文评奖中有5篇获一等奖,8篇获二等奖,10篇获三等奖,得到领导批示和被上级转载的有13篇。结合"双评"、"警示教育"、"新世纪黑龙江人形象教育"及"三个代表"、"道德规范"等教育活动,市物价局及全系统开展了"强素质、树形象、当龙头"教育活动,通过实施"44553"形象建设工程,进一步规范了价格执法人员的思想和行为。
    2001年,市物价局被评为全省物价工作先进单位,在机构改革中由部门管理局升为政府直属局。
    (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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