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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价格监督检查】
 
 
    2001年,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共组织开展了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农电价格和农网改造、土地、住房建设等17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 972件,实现经济制裁总额1 561.77万元,其中退用户454.0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25.07万元,罚款182.67万元。上缴财政1 107.74万元。
    1.共检查全市涉及农电价格和农网改造收费的农电局、电管站、变压器台区、乡镇及村屯1 414个,查出违价金额2 933.26万元,退还农民828.45万元,收缴罚没款256.39万元。查处了超标准收取电费、超发行综合电量、低价电转高价电销售、强迫农民承担应由电业部门承担的农网改造中的各种费用、擅自收取抄表费和磁卡押金及直供维管费等14个方面的问题。
    2.共检查全市药品和医疗单位1 347家,其中医疗单位243家,药厂21家,药品批发企业16家,零售企业1 094家。查出违法所得1 300余万元,退还用户37.06万元,收缴罚没款198.68万元。查处了药品滞后降价,重复收取一次性手术耗材费,超标准收取一次性卫材费、药费、诊查费、物理诊断费、床位费、透析费、手术费,自立项目收取氧气费、各种检查费和护理费等40余个方面的价格违法问题。
    3.共检查全市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63家,查出违法所得105.22万元,退用户5.06万元,收缴罚没款26万元。查处了超标准收取临时占地费、基本建设管理费、继续收取已取消的土地权属变更登记费和自立项目收费等7个方面的价格违法问题。
    4.共检查农村中小学1 269家,查出违法所得2 000余万元,退还1 777.47万元,收缴罚没款118.23万元。查处了超标准收取学杂费、自立项目收取取暖费、强行收取保险费、强制学生征订刊物等15个方面的价格违法问题。
    5.共查处12个县(市)范围内63个粮库,查出违法所得70余万元,退还13.24万元,收缴罚没款30.5万元。查处了压等压价、提等提价等6个方面的价格违法问题,突出表现在水稻收购上。
    6.市、区、县(市)及林业地区物价部门还分别开展了电信、邮电、公安、交通、民政、铁路、司法和农民建房等方面的价格监督检查。五常市上半年农村严重遭灾,物价局迅速派员奔赴抗灾第一线,及时查处了擅自制定种子价格、擅自收取以资代劳费、多收提水电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7.市物价局及各区、县(市)开通了"12358"价格举报专线电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做出价格承诺,使广大群众投诉举报更方便快捷。全市受理价格投诉1 203件,解答群众电话咨询4 800人次,责令各类有价单位退还多收价款70多万元。投诉热点,有关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方面的占50%,房地产进户收费方面的占40%,自来水、煤气、农电价格和中小学收费等方面的占10%。
    哈尔滨大药房等50个单位被评为执行物价政策法规模范单位。继五常市物价检查所进入全国第一批规范化物价检查所,2001年太平区物价检查所、呼兰县物价检查所被国家计委正式命名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
    (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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