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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将2001年定为"明码标价年"。一是开展宣传。市、区、县(市)及林业地区物价部门同步举行6次大型宣传活动,全市物价部门共出动3 0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检查指导规范各类有价单位33 654家。木兰县物价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并设立电视专题宣传栏目;南岗和道里区物价局逐家逐户发放宣传单;太平区物价局与工作对象签订明码标价责任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限期整顿通知书,确保宣传指导落到实处。市物价局在纪念《价格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前夕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开表扬5个执行明码标价模范单位,并对5起典型价格违法案件予以曝光。各媒体累计宣传明码标价报道40余次。二是抓好培训。市、区、县(市)物价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的物价人员举办明码标价知识培训班,深入学习《价格法》和国家计委8号令,全市共培训1 725人次。上半年,还举办了全市价格部门和部分有价单位参加的明码标价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三是集中检查。全市价格部门先后出动4 246人次,集中检查整顿了商业、餐饮、美容美发、婚纱摄影、旅游市场、工贸市场、中小学教育、医疗卫生、物业和车站、码头、机场等“窗口”单位共18 596家(次)。市、区、县(市)及林业地区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普及率达95%以上,已创建明码标价示范街25条、示范医院26所、示范市场25个、示范旅游景点25个、示范电信企业25家。
(王文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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