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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涉农价格收费公示】
 
 
  2001~2002年,全市查处重大涉农违价案件1 954件,实施经济制裁2 800万元,取消涉农收费30项,减少面向农民收费1 300万元,县、乡、村、屯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分别达到100%、100%、100%和90%。2002年9月,市政府召开全市涉农价格和收费木兰现场会,市政府拿出近百万元资金,分别下拨到七区十二县(市),并就公示的形式、内容、规格、时限等提出明确要求。2002年,省、市各媒体报道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和推行公示制工作57篇(次),5月哈尔滨电视台《新闻瞭望》栏目制作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实施的专题节目。市物价局对现行涉及农民有关价格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涉农乱收费30项,并将《涉农行政事业收费保留项目表》和向农民收取的《哈尔滨市涉农收费项目表》印发,要求区、县(市)据此公示。市物价局统一制定了《涉农价格和收费(税)公示榜》的内容,包括税务、交通、计生、卫生、公安、民政、农委、水利、教育、土地等15个部门的农业税、养路费、婚前体检费、农机监理费、中小学杂费等36项收费,要求公示收费部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
  市物价局在香坊区城高子镇、道里区新发镇、呼兰县、木兰县进行了公示制试点工作,并先后召开现场会,推广城高子镇乡镇设榜、村屯设栏、农户家有册有卡等多种形式公示的经验和木兰县乡镇村屯公式榜统一制作,保证准确、规范的经验。十二县(市)乡镇成立物价监督站314个,村屯有监督员2 625人,设监督举报电话2 338部。全市组成25个工作组,深入乡镇167人次,检查158个乡镇、1 083个村屯、1 620个收费单位,促进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的落实。
    (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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