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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哈尔滨市面对"非典"疫情及由此引发的市场价格异动,全市物价部门均成立了监管组织,报送价格监测报表138份,报送《防治"非典"情况分析》108期,召开警示告诫会11次,劝诫警示107家,在媒体上曝光57篇(次),印发宣传材料7.2万份,检查12768家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85件,罚款112.89万元,在全市通报十大价格违法案例,特别是对市化学化工试剂厂过氧乙酸价格违法案件处罚30万元的报道,打击了哄抬市场物价行为,保证了市场价格的稳定。
深化价格改革。出台《强化价格职能,加强"两风"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年征费额达5000万元;调整污水处理费,年增收额7420万元。"非典"期间,对部分行业实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其中对出租车减负450元/台月。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遏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乱收费。参加第三批药品投标工作,核对中标药品零售价格,使中标药品价格平均下降15.18%,降价金额达9000多万元。
价格监督检查。全市物价部门共检查规范各类有价单位35352家次,查出多收价款3380.98万元,立案查处2270件,退还713万元,收缴罚没款1331.53万元,实现经济制裁1794.1万元。全市已建立314个乡(镇)价格监督站,聘用村(屯)价格监督员2625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2338部;城区有价单位都设有价格管理组织、人员和监督电话,已建立5142个有价单位价格信用档案,"五个一"示范单位已增加到192家。
价格、收费"阳光工程"。在农村,七区十二县(市)以及6个林业局的193个乡(镇)、1879个村(屯)和55个林场均设立价格公示板、牌、表,建立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已调整的涉农价格、收费及时变更,对破损、丢失的公示板及时维护、更换;在市区,8月初在道里区召开价格服务进社区现场会,推广道里、香坊和南岗区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价格公示板在社区已设立1000块。
价格服务。做好24种农副食品报价工作,采价报价152次,向国家报送价格动态分析56次,向市委报送价格形势分析12份,动态价格变化分析4份,市委《哈尔滨重要信息》刊出10次,市政府《当日动态》刊出14次。对39个部门的254个收费项目进行年审,审验收费许可证7723个,吊销472个,年审率达99.28%。开展大中城市副食品成本调查,完成四大类15个品种的调查任务。开展涉案物品及旧汽车交易、车损价格认证,完成价格评估额4130万元。
开展价格因素对城市运营成本影响的调查,先后到广州、成都、西安、沈阳等城市考察,经过对比分析,形成的调查报告被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网络课题组评为一等奖。开展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涉及的16个部门68个项目免收费用。开展涉企收费调查,向120家企业发调查表,深入20家企业走访调查,召开12次座谈会,形成的调查报告被市委督办室列为专项督办事项进行落实。
开展"价格服务年"活动。搞好五个服务,即疏导价格矛盾,运用价格杠杆为经济发展服务;实施价格工作"阳光工程",推行价格公示制,为企业、农民、群众减负服务;落实下岗再就业有关政策,为扩大就业和国企改革服务;发挥价格宣传、监测、管理等公共服务职能,为社会方方面面服务;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对内树立团结、实干、廉洁、勤勉精神。通过学习教育、查摆反思、集中整改、整章建制、总结验收等阶段各项活动的开展,全市物价部门深化了服务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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