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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价格监督检查】
 
      2003年,全市共检查规范各类有价单位38352家次,查出多收价款10869.53万元,立案查处2589件,退还865.88万元,收缴罚没款2515.51万元,实现经济制裁3381.39万元,其中市监督检查分局检查459家次,查出多收价款2910.77万元,立案查处343件,退还162万元,收缴罚没款806.43万元,实现经济制裁968.43万元。
    ⒈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市物价局制定下发了《2003年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检查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文件依据、方式方法、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做了全面部署。全系统用两个多月时间,采取属地检查、联合检查、下查一级、重点督查等形式,共检查有价单位1724家,查出违规收费1650.75万元,实现经济制裁623万元。其中,退还385.41万元,收缴罚没款237.59万元。
    ⒉涉及"非典"商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为平抑抢购和哄抬物价风潮,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人员连续检查40多天,对全市所有经营防治"非典"医药及用品的企业、药店和零售商店进行反复检查。全市物价部门先后出动检查人员5848人次,检查12768家次,立案485件,收缴罚没款112.89万元,劝诫、警示107家,在媒体上曝光57篇(次)。
    ⒊越权定价行为专项检查。市物价局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物价局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物价局价检监字104号文件意见》,组成了由监督检查分局、经营性收费处、行政事业收费处和价格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三个重点复查组,6月26日~7月1日,对所辖十二县(市)物价局越权定价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复查。从对十二县(市)物价局1998年以来602件调定价审批文件的审查情况看,共查出政府部门越权定价、干预价格3件,县(市)价格主管部门越权定价7件,政府有关部门越权定价4件。针对查出的问题分别采取立即纠正、处理并停止、暂停执行、按管价权限补办手续等措施予以纠正。
    ⒋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与市教育局、纠风办等7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召开全市教育专项检查动员大会,通过自查、重点检查、联合督查,全市共检查各级各类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2685所,查出违反教育价格政策规定的违价金额5967.02万元,退还1552.87万元,收缴罚没款252.2万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19人。其中,警告、严重警告17人,撤职2人。
    ⒌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组成专项检查组,对电力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查出违法金额152.15万元,收缴罚没款67万元。
    ⒍零售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元旦、春节期间,市、区物价局及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共出动637人次,检查有价单位2860家,查出违反明码标价等违价单位802家,处理401家,收缴罚没款4.73万元。6月末,全市两级物价部门共出动2128人次,开展以零售市场明码标价和反价格欺诈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检查规范各类有价单位5216家次,处罚157家次,收缴罚没款10万元。"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市开展了以食、住、行、游、购、娱六大方面为重点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9月17日~10月15日,全市共出动2678人次,检查规范、宣传教育、指导服务、提醒告诫、警示通告零售商业企业4839家,餐饮服务企业3051家,旅游景点83个,窗口单位112家。
    ⒎价格举报。全年全系统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17599件,查处举报案件1208件,办结率97.07%,退还多收价款93.04万元。其中市物价局举报中心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16066件,查处举报案件672件,办结率97.51%,为举报人退还多收价款2.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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