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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物价政策与物价工作】
 
 
    1988年,是继1985年之后价格改革和调整出台项目较多的一年,也是物价上涨幅度较高、控制难度较大的一年。
    1.根据国务院(1988)23号文件精神,从5月份开始实施"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办法。这次提价补贴的范围为猪肉(禁猪民族为相应数量的牛羊肉)、大路菜、鸡蛋、食糖4种;按省统一安排的城市居民每月计算补贴的定量标准,哈尔滨市为猪肉2公斤,大路菜15公斤,鸡蛋1公斤,食糖0.5公斤;每个职工每月发放补贴10元。同时于5月起,调高了猪肉的指导性零售价格,带骨带皮统货猪肉每公斤由3.84元提到4.60元。对居民手中未兑现的肉票延期使用到6月10日,仍按原价供应。根据国务院决定,从7月28日起放开名烟名酒价格,同时适当调整部分高中档烟和粮食酿酒价格。放开的名烟、名酒各有13种,由过去实行国家统一定价改为由生产、经营企业按市场供求,自主定价。列入调价范围的烟酒为甲级烟、部分乙级烟、获优质产品称号的白酒、普通曲酒、普通白酒和各种啤酒。平均提价幅度:甲级烟为19.6%,乙级烟为8.8%,优质白酒为10~20%,散装白酒为12%,散装啤酒为22%。
    2.本着按价值规律办事的原则,理顺了一批不合理价格。1988年1~9月份调整的产品价格有:按国家和省统一安排先后调整了食盐、白糖、火柴、肥皂、鲜奶、啤酒、青霉素、中成药等10种产品价格;市管品种共调整了68种、1 300多个规格品种,其中工业品方面有牛皮鞋、液压气钢瓶、胶鞋、锉刀、小苏打、洗衣粉、啤酒、白酒、自行车内胎等55种、925个规格品种;农业品方面有奶粉、糕点、糖果、酱油、醋、汽水、挂面、饲料等10类、300余种;非商品收费方面有公共电汽车票、供暖、殡葬等3项。上述品种调价额按全年计算为28 287万元。
    3.进一步改革价格管理办法,适当采取了一些放宽搞活措施。主要有:(1)将百货、文化、五金、交电、化工商品的作价办法由"倒扣"改为"顺加",使作价办法更加适应商业体制改革的需要,给经营企业定价工作带来了方便。(2)下放部分管价权和放开部分价格。工业品方面对服装价格实行企业按作价办法自行定价,对棉皮帽由国家定价改为执行计价办法和浮动幅度;农业品方面将奶油、奶酪等奶制品和议价豆制品以及部分中成药的定价权放给企业;非商品收费方面放开了洗染、照像、家电修理等收费价格,并允许旅店业在旺季时按规定幅度自行浮动。(3)进一步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对啤酒、白酒、胶鞋、碰锁、镀锌铁线、饮料等产品中的7个获奖优质产品进行适当加价,按年产量计算企业可增收l 020万元;对已具备升级条件的一些饮食、理发、洗澡、旅店企业及时批准升级,相应提高收费标准,促进了企业增产优质产品和改善服务设施的积极性。(4)市、区、县(市)物价部门分别制定了放宽物价政策的具体措施,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从各方面增加企业价格活力。
    4.加强物价管理,控制物价上涨。在深化价格改革、放宽物价政策的同时,采取适当措施控制物价上涨。一是严格控制价格调整,坚持贯彻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一支笔”批价,对市管品种价格调整一律经物价部门测算,制定调价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选择时机,分批出台;从9月份起根据国家要求停止拟出台的调价项目,10月份又调低了秋白菜零售价格。对因4种副食品提价所引起的连锁反映,规定了利润、生产费用、燃料动力费、批零差率4不变的原则,将肉制品、糖果、糕点等连产品价格调整控制在适当幅度以内。二是加强生产资料价格管理,按国家规定实行了对计划外重要生产资料的最高限价;对农膜等主要生产资料制定了综合价格,严禁转手倒卖、任意加价。三是对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商品中的重要品种,分别采取规定各环节加价率、经营利率、提价申报制度和临时限价等措施,制止滥涨价。
    在强化物价检查监督方面,采取"五查四结合"的方法,坚持了对零售市场的经常性检查和节日的突击检查;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农用生产资料、粮食行业、铁路行业、出租车。医疗收费、早(夜)市、风景区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在四季度按国家关于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要求,组织了全市性的物价自查和抽查。全年全市共检查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和收费单位39 625家次,查出各种价格违纪问题13 746件,其中万元以上大案163件,收缴罚没款973.5万元。
    在进行物价综合治理方面,一是改进了"物价信得过"竞赛方法,参赛范围由零售企业扩大到部分批发和加工企业;竞赛形式由全市统一安排改为市、区两级分别组织、分层次评比;加强了检查指导,提高了竞赛质量,评出了物价信得过单位212个,其中市级物价信得过先进单位17个。二是坚持、发展了"站帮店"、新力集体企业划片联网、分行业管理等管价措施,全市190个职工、街道物价监督站都开展了定点帮助企业改进价格管理活动。三是在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关于治理“三乱”(乱收费、乱罚没、乱集资)的要求,对156项行政事业收费进行了清理检查,查出并制止了23项乱收费问题。四是建立了市、区、县(市)两级物价举报中心,公布了举报电话,一年中共接待处理信访举报 1 746件。(王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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