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哈尔滨市共检查有价单位22833家次,立案查处1629件,实现经济制裁1251.96万元。其中,退还239.5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90.15万元,罚款122.23万元。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和政策咨询10786件。市监督检查分局检查有价单位2665家次,立案查处266件,实现经济制裁535.3万元,退还6.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98.95万元,罚款30.05万元。
开展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价格专项检查。春耕期间,全系统共出动1482人次,组成73个检查组,对全市农资价格、化肥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进行巡查、调查和检查,共检查有价单位2854家次,查出违规收费28.08万元,退还农民多收价款0.4万元,上缴财政9.3万元。
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市物价局组成6个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督察组,对八区十一县(市)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进行重点抽查和督察。全系统共检查有价单位1056家,查出违法所得79.29万元,实施经济制裁66.22万元,退还39.22万元,没收15.7万元,收缴罚没款11.3万元。
开展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销售化肥、种子、农用柴油等农资经销点、大中型零售商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眼镜经销企业、火车站等人群密集的窗口单位3987家次,责令限期整改154家,规范价格收费公示行为124次,查处违法案件26件,没收违法所得0.2万元,收缴罚没款2.3万元。
开展改善投资环境价格专项检查。市物价局与市改善办、市减负办联合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投资环境价格专项检查。全市共组成43个调查、检查小组,出动99人,检查收费单位164家,查出违规收费单位17家,立案11件,全部办结,退还用户2.08万元,没收违法金额6.2万元,收缴罚没款1.25万元,实现经济制裁9.53万元。
开展全市汽车维修行业监督检查。市、区两级价格部门上下联动,对由“劣质油”引起的汽车维修收费和价格问题进行检查,全市共检查汽车维修企业126家,提醒、告诫26家,立案10件,查出多收价款312万元,退还0.45万元,上缴财政27.3万元。
加大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力度。为保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组成6个检查组,分别对2003年以来开发建设的部分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调查、检查,对违反价格政策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收缴罚没款104.7万元。
开展公共场所停车场对出租车停车收费专项检查。市、区物价部门共组成30个检查组,对火车站、飞机场、各大宾馆酒店等68家窗口单位进行停车场收费检查,查出违规收费44.5万元,对48个停车场进行提醒、告诫,对违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上缴财政18.84万元。
平抑饮用水等相关商品价格异动。在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市检查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15人次,分监督检查、受理举报、情况综合三条线,检查饮用水批发零售市场119家次,提醒、告诫、责令整改38家,立案查处3起。水污染期间共接听群众举报电话397次,发现问题即赴现场核实,处理投诉举报11起,处罚5起。
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市、区县(市)两级价格部门联合教育等六部门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共组成77个检查组,出动224名检查人员,检查各类学校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2033家,查出违价金额1370.49万元,立案查处529件,责令退还314.62万元,收缴罚没款175.36万元,实现经济制裁489.98万元。
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市、区县(市)物价部门组成60个检查组,共检查药品生产经销、医疗服务机构1208家,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53件,查出违价金额195.79万元,责令退还36.81万元,收缴罚没款113.31万元,实现经济制裁155.26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