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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概况】
 
      2006年,哈尔滨市贯彻落实各项价格调控改革,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1.清费治乱减负。以政府令形式出台《哈尔滨市行政机关培训收费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收费监督规定》,对市直各部门以及部分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缴情况进行清查。全年清理认定行政事业收费标准8 689个,涉及40个委、办、局的206个项目。涉农收费标准963个,涉及10个局的27个项目。涉企收费标准6 545个,涉及26个局的121个项目。通过清理,共取消8个部门的79个收费项目、822个收费标准,减负金额2 495.39万元。
    2.加强价格调控。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哈尔滨市价格监测管理办法》,在全市物价部门建立价格监测系统,实行纵向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动,全年累计完成日报、周报、旬报、月报相关商品及服务价格信息708篇(次),共向市委和市政府以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上报分析报告485篇。制定《哈尔滨市价格监测应急预案》、《哈尔滨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应对价格突发事件。8月23日,松花江支流牤牛河发生二甲基苯胺污染事件,市物价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24小时价格监测,开展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平抑了市场饮用水价格。2006年,哈尔滨市市场价格运行平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1.1%,低于预期调控目标1.9个百分点。
    3.价格监督检查。开展化肥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涉农收费、通信行业价格、电力价格、重点中学收费、成品油市场价格、涉企收费、出租车收费、药品及医疗价格、行政事业收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收费、节日市场价格检查等12个专项检查。年内,全市共检查规范各类有价单位8 122家,立案查处1 748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5 138万元,实施经济制裁1 768.95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 465.86万元,罚款150.5万元,退还151.5万元。市物价局检查各类有价单位1 122家,立案查处144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1 138万元,实施经济制裁844.86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826.51万元,罚款6万元,退还消费者12.35万元。
    4.价格公共服务。加强价格宣传,对清费治乱、价格投诉热点、教育收费、价格形势等重大事项跟踪报道,全年在媒体宣传报道价格信息500多篇(次),专题报道2篇,在《新晚报》设立《价格信息》专栏,每周两次刊登鱼、肉、蛋、菜等价格信息,全年累计发布90余期。完成粮食、经济作物、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共5个大类19个品种的成本调查任务,先后对11家供排水企业和37家物业公司进行成本测算。加强价格举报投诉,市价格举报中心全年受理各类价格政策咨询及投诉举报10 742件。其中,价格政策咨询10 662件,投诉举报80件。为举报人退还多收价款29 220元。2006年,价格投诉举报呈现出教育收费、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收费、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存车场收费和价格欺诈五大热点,分别占投诉举报总数的27.5%、22.5%、20%、13.75%和16.25%。加强信息服务,发送《物价公报》,编印并免费发放《价格协会通讯》、《农价短讯》、《价格监测快讯》、百万张教育收费“一费制”明白卡和百万份《居民消费价格指南》,在省、市农业信息网和《新晚报》、《都市资讯报》等多家媒体发布主要副食品价格行情。
    5.价格与收费“阳光工程”。组织“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通过价格服务进企业、进农户、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点活动,推进价格服务“阳光工程”,提升价格和收费公示的层次。全年设立涉民价格和收费公示牌925个,设立涉农价格公示板1 500块,设立中小学教育收费公示板 1 000块,设立医疗价格公示板420块。
    6.价格调研。完成市政府网络重点课题并撰写了《充分发挥价格工作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造价格工作品牌,促进市域经济发展》等多篇论文,其中《哈埠家电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调查》、《哈尔滨市粮食市场与价格调查》、《粮食价格变动与农民收入的关系及对策》等多篇调研文章得到市长批示。依托市价格协会,开展调查研究,评选出2005年度优秀论文及调研报告90篇,选送文章参加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其中《从价费水平看哈尔滨城市发展》、《整治价格欺诈,构建诚信和谐社会》、《关于哈尔滨市化肥市场价格情况的调查》分别获一等奖、三等奖和佳作奖。开展水、电、油、热、气、运、农业生产资料等价格以及教育、医疗、交通、物业、殡葬、有线电视等收费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20余篇,上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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