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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从保持稳定、服务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加强自律五个方面,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职能,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1.清费治乱减负。审验收费单位2507家,新办收费许可证216家,变更264家,注销117家,审验总额73.29亿元。南方冰冻灾害期间,哈尔滨市全面清理和减免涉及鲜活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环节收费,减免经营鲜活农产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68万余元。规范了教育、劳动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工商、中介、涉农等乱收费进行了治理。
2.加强价格调控。2008年,突发事件持续不断,稳控物价的压力异常艰巨。全市物价部门启动《哈尔滨市价格异常波动监测应急预案》,加大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力度,全年累计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送价格信息1800余次、形势分析734篇次、调查报告25篇。对41家企业的6类商品及服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防止和抵制了价格不合理上涨。投放使用价格调节基金3159.8万元,缓解了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
3.价格监督检查。开展涉农、教育、医疗、电力、电信邮政、成品油、液化石油气、食用植物油、停车场、元旦、春节、冰雪节、国庆节、“两会”、奥运会、哈洽会等16个专项费用检查。
4.价格公共服务。推出“价格十大惠民行动”,创建平价药店、平价医院试点单位,检查验收规范化收费医院。评选规范化收费示范学校,整顿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出台《哈尔滨市停车场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整顿规范客运票价、公园门票价格,研究制定拆迁补偿价格和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管理办法。免费发放价格明白册50万册、明白榜2000个。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2008年,受理价格认证5539件,认证总金额2.22亿元,拓展银行抵押物品价格认证领域。成本监审56项,剔除不合理支出3亿余元。开展价格宣传16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30余万份,发布价格信息500余篇。以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的通知》,征收价格调节基金3681.56万元,投放使用3159.8万元;审验收费许可证6097件,审验总金额99.12亿元。
5.价格调研。调研报告《猪肉价格走势分析预测与对策研究》获2008年度全国优秀价格监测分析报告二等奖,省价格调研重点课题《哈尔滨市煤炭价格现状、成因、影响及对策》获一等奖。依托价格协会,开展调查研究,评选出2008年度全市价格优秀调研文章98篇,选送优秀文章参加第19届“智囊杯”征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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