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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推进电价改革,审核测算哈尔滨第二电业局带电作业收费,确定延伸服务试行收费标准。开征双城市污水处理费,改革宾县农业用水计量方式,对依兰县农业水价改革后续情况实施跟踪问效管理,筹备调整尚志等七个县(市)灌区农业水价,推进农业用水实施计量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重新审核、测算、确定智能水表价格,提出群力新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意见,完成二次供水价格改革调研工作,加快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实施进程。
2月28日,部分市场出现居民集中购买九三牌小包装豆油的情况,部分商店出现间歇性断档,社会上传言豆油要涨价,居民恐涨心态明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副市长张少良牵头的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领导小组,动用省、市两级储备豆油1700吨(省1000吨、市700吨),平抑市场食用油价格。6月13日,召开居民污水处理费听证会,居民征收标准由每立方米0.2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0.5元;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业户征收标准由每立方米0.4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0.9元;对超过国家城镇建设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排放污水的,征收标准为每立方米1元;对特困低保户给予一定的减免或补偿。9月26日,举行全市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10月15日,举行城市居民供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听证会。居民住宅由34.55元调至40.35元;非居民住宅由37.35元调至44.49元。2008年,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7%,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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