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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完善控制物价目标责任制】
 
 
    1.健全控制物价责任体系。一是砍块包干,将全市的总控制物价目标分为市区、县城、农村三部分,单独确定控制幅度,分别编制物价指数。二是将物价总水平上涨幅度分解为各类商品价格上涨控制幅度,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实行纵向控制。三是各区负责本地区的价格监测,形成面上的横向价格监控网络。
    2.按"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控制责任。按主营商品分类,由主营公司负责,将344个代表规格品价格控制责任,分别交给10个业务主管局和33个主营公司。
    3.科学测定价格控制目标。一是区别不同品种采取不同的测算方法,对工业消费品和部分食品,以上年年末价格为基数,确定全年目标价格;对季节变化大的菜、果、鱼以上年平均价格为基数,测定类价格上涨幅度;对有三种价格形式的商品分别测定牌、议、市三种价格的控制目标。二是改上面分配指标为共同测算,上下结合,经责任单位认帐后才正式签订控制物价责任状。三是从实际出发,对上级调价或特殊情况的,经市价格调控指挥部同意,可修订目标。
    4.突出控制重点,实行分级监控。将344个代表规格品分为特级监控、重点监控和一般监控三个层次,突出对粮、菜、肉、蛋、鱼、果等重要副食品和敏感工业消费品的价格管理。确定百种商品单独编制指数。
    5.层层落实控制物价责任。由市政府向各区、县(市)和业务主管局,市物价局和业务主管局向主营公司下达控制物价目标,签订控制物价责任状。各主营公司再将类价格控制目标分解为具体商品目标价格,下达到所属批发、零售企业,并具体落实到部、组和个人。各级控制物价责任单位,分别设立“383工程"商品价格台帐,按月上报价格变动情况。
    6.加强价格监测。由市物价局和市城市经济调查队组成全市价格检测小组,对价格变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半月测算、月检查分析、超前预测、提前报警,定期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布。各业务主管局、公司和各区、县(市)也都设价格监测组织,及时掌握和反馈价格动态,为控制物价提供依据。(王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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