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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1986年物价工作】
 
 
    全年物价指数上升了5.8%,低于国家和省6~7%的要求。
    1.除按国家和省统一调整的新闻纸等34种产品价格外,先后调整了水泥、管道煤气、肥皂、啤酒、炉具、牛奶、占挖道费、电汽车票、旅店等33种工农业产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按出台时间计算,实际调价额5 043万元。通过调整,使一些长期偏低的价格得到初步理顺,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同时,还积极运用各种价格形式,通过实行优质加价、地方临时价、试销价、花色款式差价、季节差价,以及有关支持集体企业搞活、原材料调剂串换等办法,较好地发挥了价格的杠杆作用。
    2.根据国家提出的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要求,稳定菜、肉、蛋等主要品种为主的副食品价格,对地产蔬菜实行"大管小活",合同定购;对肉类规定指导价格水平,实行季节差价;对鸡蛋实行保护收购价;对水果、水产品等放开的重要品种,规定作价办法和差率;对节日农贸市场出售的蔬菜实行限价。使整个零售物价上升幅度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上。
    3.市物价局制订并实施了《综合治理乱涨价方案》,在全市批发企业和大多数零售企业推行了统一价格标签;深入开展了"物价信得过"活动;集中抓了重点行业的物价管理整顿;组织开展物价大检查,坚持进行平时和节日的物价检查活动,对饮食、冷饮、出租车等行业集中突击检查,全年共检查了28 224户,查处各种违价问题7 041件,罚没款931万元,打击了乱涨价、乱收费歪风,保护了消费者利益。
    (王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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