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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市物价部门集中力量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直39个执收部门、143个执收单位以及区县所属执收部门和单位,共有2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国家管项目54项,省管97项,市管35项,自立53项;共有5 360个收费标准,其中,国家管1 331个,省管3 008个,市管154个,自立67个;收费总金额为71 724.5万元。
经过调查摸底,逐项逐标准审核和反复论证,认定合法合理收费170项、标准5 203个;合法不合理7项、标准8个;合理不合法7项、标准12个;不合法不合理46项、标准55个。经市政府同意,先后分三批公布停止或取消非法收费项目。第一批公布停止强制在机动车上安装疏导器收费和取消机动车检测前强制性二级保养等6项收费。第二批公布了取消占道外加收的"占道许可证费"和"饮食、冷饮企业卫生许可证费"外加的"验收费"等15项收费。第三批公布了取消户口簿收费以外加收的户口登记表、卡费和劳动力管理费以外加收的劳务证费等9项收费。
(王洪太 姜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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