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6年,哈尔滨市零售物价水平比上年上升5.8%,其中食品类价格上升5.5%,衣着类上升4%,日用品类上升4.9%,文娱类上升0.8%,书报杂志类上升16.4%,医药类上升3.4%,燃料类上升5.8%。
影响物价水平上升的主要因素是:(1)1985年价格改革的延伸影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哈尔滨市从1985年4月起调整了猪肉价格,由国家定价改为执行指导价格,每斤带骨带皮统货猪肉由1.18元调到1.65元,与此相关的肉制品价格也相应作了调整。肉价调整后,对居民手中的未兑现肉票延期使用到5月10日,仍按原价供应。这样,就使1986年前4个月的肉禽蛋价格水平平均上升了26.5%。(2)放开的农副产品自发涨价。随着价格改革的深入,一些农副产品价格陆续放开,引起了一些短缺品种价格上涨。特别是水产品和水果,1986年这两类价格分别上升了16.5%和9.8%。(3)调整了少数突出不合理的价格。1986年的物价基本上没有进行大的调整。但对一些突出不合理的价格,国家和地方都分别出台了一部分调价项目。其中国家和省调整的毛纺织品、新闻纸、保温瓶、铝锅、毛毯,市调的牛奶、肥皂、棉帽子等,都影响到有关价格水平的上升。(4)1986年较重要的改革,主要是进一步放开了工业小商品价格和放开自行车等7种工业消费品价格。这些商品价格放开后,都有不同程度上涨,其中小商品的涨价面约为80%左右,涨价幅度约为20%左右,也影响到有关价格指数的上升。此外,有些企业和单位,违反价格政策,乱涨价、变相涨价和乱收费也是一个原因。
(王洪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