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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和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需要,抓住有利时机进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落实企业定价权。一是下发了《进一步下放价格管理权限,落实企业产品定价权的方案》,将市管价格中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的外进菜、水产品、鲜果等主要副食品和针纺、鞋帽、日用品、家电等工业消费品共17大类、440余种商品定价权直接放给企业。同时,对国合商业"四放活"改革的试点企业,下放更多的定价权。放权后,市管价格商品和经营性收费分别减为58种和22种,其余均由企业自行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二是通过公布修订后的市管价格目录,将市管价商品和经营性收费分别减到23种和17种,并将省下放给市管理的铝锅、铁壳保温瓶等4种价格直接放开。三是放开猪肉价格和实行合同定购的地产菜销价。四是结合燃料调价,放开型煤、木柈价格,继之又放开了小品种成品粮和挂面价格,还配合医药.电子仪表和建材的“两分四自”试点,将这三大类产品中市管品种的定价权委托集团总公司代管。到1992年底,市管价商品已由年初的500种左右减到19种。在这一期间,国家和省也先后颁发了修订后的分级管价目录,中央直接管理生产资料和交通运输价格由737种减为89种,农产品收购价格由17种减为4种,轻纺工业品价格由41种减为9种;省管价品种也由470余种减为近100种。一个市场形成价格的新体制框架基本构成,实现了价格调控由政府为主向企业为主的转变,为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王洪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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