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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上半年,由于上年涨价"翘尾"影响较大,物价涨幅起点偏高,加之从3月下旬起粮油价格上涨较多,其他新涨价因素也有增加,物价涨幅居高不下,1~6月商品零售价格平均涨幅为17.2%,比全年控价目标高1.2个百分点,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的位次由1月的22位升至16位。针对物价走势中的突出问题,以粮、油、肉、菜、果、鱼等主要食品为重点,从抓好"菜篮子"、"米袋子"人手,增加生产,丰富货源,安排好市场供应;坚持"三金一储备"(粮食风险基金、蔬菜风险金、价格调节基金,重要商占占储备)制度,运用经济手段平抑物价;调低鲜菜加价率,扩大对放开商品的差率控制范围;实行控制物价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随着各项控价措施落实,物价涨势得到有效抑制,从7月起物价涨幅逐月回落,到9月居民消费和商品零售价格涨幅均控制在单位数,结束了连续35个月物价涨幅在高位上运行的局面。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涨幅13.2%,比国家确定的控价目标低1.8个百分点,按涨幅从高到低排列,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居25位,在省内计算物价指数的市县中涨幅最低。
结合控制物价工作,积极推进以建立价格调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改革,坚持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征管使用都取得进展,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实施了反暴利价格法规;进一步落实价格监审、明码标价两项重要制度,扩大监审范围,改进监审方式,提高了明码标价普及率和规范程度;在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前提下,对极少数价格矛盾作适当调整、疏导;继续整顿行政事业收费,加强经营性收费管理;强化物价检查监督,开展对零售市场物价经常检查和对重要生产资料、收费的专项检查,恢复职工物价监督活动,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价格信息咨询和成本调查工作,通过信息刊物和网络,向以区街、乡镇企业为主的基层企业广泛提供市内外市场供求与价格信息;通过成本资料分析,为发展农副业生产提出对策建议;加强物价调查、统计、监测、预测,及时掌握市场物价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王洪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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