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5年,结合控制物价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调控物价的新机制。
1.坚持和完善"三金一储备"制度。一是粮食风险基金和蔬菜风险基金按计划全部到位,并投入500万元用于蔬菜基地建设。二是坚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实行征收责任制和开展复查活动,加大征收力度,并改进管理使用方法,发挥基金作用;年内先后投入550万元用于扶持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批发市场建设;拨出600余万元,用于节日期间和秋菜供应期间的肉、菜价格补贴,新年、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国合商业出售补贴精肉每公斤比市场价低2.OO元左右,补贴菜平均低O.60元左右,起到平抑物价作用。三是实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由国有商业部门按计划保持粮、油、肉、糖等重要商品的必需储量,其中精肉3 000吨,食糖2 000吨,起到了调剂余缺、稳定市场的作用。
2.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在继续落实有关物价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颁布的反暴利法规,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行为实施细则》,对餐饮、娱乐、服装、鞋、汽车配件、糕点、糖、烟、酒、茶、饮料等2个(饮食、娱乐)行业12个品种,确定衡量暴利的界限和查处办法,还集中抓了宣传、贯彻和检查,对发现的暴利行为认真查处,有的公开曝光。
3.适当运用行政手段控制物价。春节期间规定了国合商业出售冻猪肉的统一零售价格;从5月份起,压低鲜菜批零差率,在原规定基础上每500克进价1.OO元至2.00元的降10%;2.00元以上的降15%;从9月份起,对水产品和鲜果中的主要品种实行差率控制。
4.建立价格监测制度。按国家和省要求,对规定的26种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情况进行调查,定期报告,并预测走势;对上级反馈的全国、全省价格监测资料及时比较分析,提出解决问题对策建议;全年报送价格监测材料48份,分析报告12份。进一步整顿全市价格监测网点,培训监测人员,建立监测制度,确定本市的重点监测品种,对重要食品、工业消费品、服务收费等60个品种价格变化,实行定点定时报告,发生大的变动时及时反馈。
(王洪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