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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结合对收费许可证进行年审,换发新证,市、区两级共审验1 700多个收费单位的400多个收费项目,核发收费员证510个,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市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办公室、物价局、财政局共同编制印发《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汇编》,将全市50个收费部门的合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逐一开列,向企业和有关方面公布。凡《汇编》未列或标准不符的收费,企业有权抵制。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由物价局、卫生局共同在市第一医院进行医疗收费公开试点。从7月份起,各科、室将全部医疗收费项目、内容、价格均以揭示板形式向患者公开。全院共公布收费标准3 500余种,常用药品价格40余种,并在住院处实行药品双联收据办法,收取药费要填写药品名称、规格、用量、单价、金额。2.加强经营收费管理。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售房必须经物价部门审定价格后方可发证、办理产权、领取发票,无证视为非法交易。公开房价,售房单位要在经营场所公布房屋住址、质量、设施、装饰、装修等情况和具体价格。严格审核造价,取消开发企业管理费、非经营性环境效益差价,促进企业加强核算,降低成本。全年审核商品房价格80项,比上年增长30%。在地德里、大方里、新阳等8个住宅小区试行物业价格管理办法,对小区内供热、卫生、损坏赔偿、产权调换、保安、停车等13项收费,分别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并向居民公开。改进餐饮业价格管理办法。将原定特级、一般饭店2个档次改为特级、一级、一般3个档次;加价率(内扣)特级由50%提到60%,一级为55%,一般由40%提到45%。年内审定特级饭店19家,一级饭店8家。(王洪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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