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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物价变动情况】
 
 
    1.物价总指数。1997年,市区居民消费和商品零售两项价格总指数为104.5和101.8,涨幅分别比上年回落4.5和3.5个百分点。年内各时期变化的情况是:年初起点较高,2~5月逐步走低,6~10月小幅波动,11~12月明显回落。具体月份的指数:(1)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月108.4,2月107.7,3月105.3,4月104.2,5月102.8,6月103.9,7月104.5,8月103.1,9月104.5,10月104.6,11月102.9,12月102.1。(2)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1月104.O,2月103.4,3月101.5,4月101.O,5月101.8,6月102.9,7月103.5,8月102.2,9月101.5,10月101.4,11月99.9,12月98.8。
    2.分类价格指数。居民消费和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中的大类价格指数多数涨幅较低,少数偏高。22个大类中有7类为负指数或零增长,12类涨幅在6%以内,涨幅超过10%的只有3类,比上年高的只有4类,其余均有不同程度回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8大类中,食品、衣着、家庭设备及用品、交通和通讯工具、娱乐教育文化、服务项目6类为100、104.9、101.1、95.8、105.8、119.6,分别比上年低5.4、5.1、1.6、O.3、9.2、7.7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居住2类为106.2、117.0,分别比上年高O.7和1个百分点。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14大类中,食品、饮料烟酒、服装鞋帽、纺织品、化妆品、书报杂志、文化体育用品、家用电器、首饰、燃料、建筑装潢材料11类为101.3、98.4、105.3、106.2、102、121.7、100.3、96.7、97.6、105.4、95.4,分别比上年低3.8、8.9、5、5.2、6.5、21.4、6.1、O.4、2.1、3.9、3个百分点;中西药品、日用品2类为105.1和103.6,分别比上年高0.1和2.3个百分点;机电用品类为97.1,与上年持平。食品类中的粮食、鲜菜、鲜果3个主要小类价格指数为96.7、101.5、92.4,分别比上年低8.5、12.7、9.3个百分点;食品植物油、肉禽蛋、水产品3个主要小类价格指数为96.5、102.7、111.5,分别比上年高3.3、4.1、6.9个百分点。
    3.代表规格品价格变动。两项价格总指数的360个代表规格品(不含重复数)年均价格与上年比,涨价的215个,占59.7%;降价的85个,占23.6%;持平的60个,占16.7%,涨价面比上年缩小10.6个百分点。按用途分,吃的商品112个,涨价的80个,占71.4%;穿的商品49个,涨价的41个,占83.7%;其他工业消费品157个,涨价的78个,占49.7%;各种收费42个,涨价的16个,占38.1%,涨价面分别比上年缩小6.3、7、13.1、20.4个百分点。
    4.价格指数构成。按涨价时间计算,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的4.5%中,上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影响约占3.2%,当年价格变动的涨、降价相抵后,新涨价影响约占1.3%;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升的1.8%,基本上是"翘尾"影响,当年价格变动中的涨、降价相抵后,对总指数无大影响。按商品用途分,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4.5%中,因工业消费品和服务收费涨价影响各为1.4%和3.1%,食品价格总水平与上年持平,影响为零。商品零售价格上涨的1.8%中,吃、穿、用、烧商品涨价影响分别为 O.38%、O.94%、O.38%、O.13%。
    5.价格变动的主要特点。(1)除少数收费外,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涨落主要取决于市场供求变化和竞争。一些家电商品因供大于求,价格多次下调,如彩电价格一年中6次下浮,年末比年初低14%,电冰箱价格下调4次,年末比年初低23.9%,BP机价格年末比年初低27.7%;一些穿着商品也改变了一价到底的做法,根据季节变化和销售情况及时上下浮动。(2)吃的商品价格变动由过去多年一直是物价总水平上升的决定因素变为价格涨幅回落的主导因素。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较上年回落4.5个百分点中,因食品类价格涨幅降低的影响达2.8个百分点,影响量近2/3,这同时也表明在中国目前恩格尔系数较大的情况下,稳定食品价格仍是控制物价总水平的关键,整个物价涨幅高低与食品价格紧密相关。(3)物价指数结构中的当年新涨价因素比重小于以往年份,尤其是商品中的涨价因素基本被降价因素抵销。(4)受季节、气候、货源等因素影响,肉、鱼、菜等鲜活食品价格波动较大。猪肉价格从2月上涨后一直在高位运行;鲤鱼价格最高月份每公斤达17.773元,比最低月份10.407元高70.8%;鲜菜类价格指数最低月份81.1,最高月份133.4,相差52.3个百分点。
    6.横向比较。1997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和商品零售价格涨幅为2.8%和O.8%,分别比哈尔滨市低1.7和1个百分点。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和商品零售价格涨幅平均为3.4%和O.8%,分别比哈尔滨市低1.1和1个百分点;按涨幅由低到高排列,哈尔滨市分别居第二十八位和第二十九位。
    7.主要问题:(1)由于少数公用事业和服务收费价格上调幅度过大,造成居住、服务项目两类价格指数偏高,多数月份涨幅在20%以上。(2)因有的主要食品本地生产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在货源出现短缺时价格猛涨。淡水鱼有相当部分靠外地进货,4~7月因主产地辽宁货紧价扬,造成销价陡涨40%左右;土豆价格在10月份也因供应短缺而大幅度上涨,月平均价格比上年同期高50.6%。(3)鸡蛋价格长期在低位徘徊,影响饲养业效益和下年的价格稳定。
    (王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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