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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收费管理】
 
 
    1.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1)组织市、区、县(市)物价部门从11月l~30日开展收费许可证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市区1 900个单位,各县(市)4 343个单位,发现无证收费、漏审、漏换、使用旧证收费的有642个单位,进行补换与处罚。(2)实行"收费员证制度",共发放收费员证4 295本,其中各区988本,各县(市)2 249本,林业300本,市直758本。(3)清理国家、省和市级关于收费的文件176份,其中国家级20份,省106份,市50份,都分别提出处理意见。(4)实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选择100家大中型工商企业进行试点,召开会议进行部署。(5)调整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调整城市学校中的学生杂费,小学调整金额2 398 800元,一般高中、重点高中调整金额1 096 500元,职高、重点高中调整金额1 882 125元。调整城市居民袋装垃圾收费标准,由1.80元/月·户调至2.70元/月·户,按全市46万户计算,年调价额497万元。
    2.加强经营收费管理。(1)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制定动迁居民进户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对建筑收费、进户收费、物业管理收费进行检查,对78家开发建筑单位的83个开发项目价格进行核实与审批。(2)调整审定有关经营性收费标准,审定30家宾馆、旅店业收费标准,审定特级饭店、一级饭店23家。统一制定全市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批复收取设备维修资质证书工本费和广告发布前咨询审查费的标准。(3)开展乡镇土地管理收费、供热体制改革中价格收费标准、行政机关推行或使用IC卡收费情况的调查。
    (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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