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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全市各级物价检查机构,组织15项大型检查,检查各类有价单位21 253家,处理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6 595家,查出各种非法所得2 389.重6万元,实行经济制裁总金额1 207.25万元,其中收缴非法收入673.73万元,罚款236.54万元,退还用户296.98万元。
1.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情况的专项检查。共检查6 741个单位,处罚违反规定单位628个,收缴罚款12.58万元。主要问题是轻工、农贸市场、零散商服摊点和地下商业街普遍存在明码标价不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摆放不对位,没有明码标价。
2.公用电话和邮电代办业务收费情况检查。对市属以下宾馆(招待所)邮电代办业务收费进行检查,对公用电话收费进行抽查,收缴罚没款9.8万元。主要问题:一是不执行节假日、夜间半价收费的规定,仍按全费收缴;二是星级涉外宾馆超收服务费或收取市话费。
3.教育收费检查。检查市属以下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375所,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学校180所,收缴非法收入和罚款87.5万元,退给学生97.5万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二是对新生一次性收取整个学制的学杂费;三是向学生硬性摊订报纸、刊物;四是个别学校向学生收取大型活动费、补课费、桌椅费。
4.医疗、民政服务收费检查。检查176个单位,处罚有乱收费行为的单位53个,收缴罚没款33.18万元。医疗、民政收费中存在的问题有: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肢解收费、不经批准自行收费和强制保险。
5.铁路行业价格、建设项目收(取)费、电力价格(基金、附加费、集资)检查。检查3 879个单位,查出违价单位422个、违价金额506.51万元,收缴183.85万元,退还用户106.2万元。其中,铁路行业检查66个车站、4个车务段、90条专用线、4条森林铁路的70个站(所),查出违价单位45个,非法所得130.14万元,收缴61.33万元,主要问题是延伸服务金额收费不全部服务,自立名目擅自收取技术协作费、代购代销手续费和重复收费。电力价格(基金、附加费、集资)检查302个乡(镇)的3 302个行政村和6个林业局的6个电管站、90个林场,查出违价单位300个、各种非法所得233.27万元,收缴57.75万元,退还农户、企业106.2万元。主要问题有:提前调高电价、预收全年电费、价外加收电工报酬和设备维修费、重复收取大中型水电资金、超限价收取电费、县(乡)政府自定价外集资。建筑项目收(取)费检查22个系统的251个收费单位的325个收费项目,查出违价单位77个,非法所得142.1万元,收缴64.24万元,主要乱收费的部门有自来水公司、城建和环保部门。
6.节日市场物价检查。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集中检查,出动11 600人次,检查32 554家次,处罚有问题的15 863家次,收缴罚款133万元。
(王文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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