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价格民心工程】
 
 
    1997年开始实施"价格民心工程",把人民群众日常必需消费的商品和普遍支出的收费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实施系统化管理。
    1.制定和下发《哈尔滨市价格民心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以副市长富亚洲为组长、市物价局局长张桂芳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粮、菜、肉、药、水、电、煤、公共交通、中小学收费及农用生产资料等10类36个品种作为"价格民心工程"重点监控商品。
    2.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36种商品(收费)的具体价格。各新闻单位相继播发和刊登消息38篇(次),利用《哈尔滨日报》午间一小时读者热线栏目进行为期1周的"价格民心工程安民心"的答读者问活动。
    3.建立监测网络。建立价格监测网点107个,整个监测网分3个层次向市物价局报价,按品种分日报、周报和旬报,通过《哈尔滨日报》公布主要副食品价格56次,市电台、电视台报道价格320次,省价格信息报刊发价格12次,进行价格形势分析10次。
    4.开展"价格民心工程"品种价格检查。专职物价队伍重点检查涉及"价格民心工程"的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收费及民用水、电、农用生产资料;职工物价监督组织重点检查涉及“价格民心工程”的粮、油、肉、菜及药品价格。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增多,仅市物价局就接待来信16件、来访14次,举报投诉电话209件,立案受理16件。
    5.适时投放价格调节基金,平抑"价格民心工程"商品价格。国庆节期间,猪肉和土豆价格偏高,市政府投放价格基金120万元,在全市50个国有商店限价补贴销售,土豆每公斤补贴O.30元,猪肉每公斤补贴1.40元。
    (王文斌)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