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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控制物价上涨】
 
 
    根据国家和省的指示,市政府将全年零售物价指数上升幅度不超过6%的要求列为1987年经济工作目标之一。物价部门和各业务主管部门都按"指数包干、金额控制"的要求,把稳定市场物价当作大事来抓,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物价上涨。把稳定副食品价格作为重中之重。合同定购的地产春夏秋菜严格执行了计划价格水平;国营批发企业经营的外进菜年终纯利润由5%降到3%以内;国营商业出售的猪肉认真执行了统一的指导价格;水产品和水果中的主要品种按规定的作价办法加价;农贸市场出售的重要副食品在节日和必要时实行了最高限价。
    通过对生产资料价格规定限价,对放开的日用工业消费品价格区别情况,按提价申报制度,规定加价率和彻底放开三个层次进行管理指导;对定价品种严格执行分级管理原则,禁止越权调价和任意提价。市管品种调价仅影响物价指数上升0.066%,为原计划的20%。开展了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的物价检查监督活动。全年查处价格违纪案件5 342起,收缴罚没款677万元,打击了乱涨价歪风。但全年物价总指数仍上升钆6%,突破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与其他大城市比,居十大城市的第七位。(王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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