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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稳定汛期物价】
 
 
    8月14~23日先后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抗洪防汛期间市场物价工作、坚决制止哄抬防汛物资价格和加强市场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8月14日后,市区大米价格连日上扬,从14日的1.39元/斤涨到19日的1.56元/斤(7区集贸市场平均价,下同),上涨幅度为9%,并出现排队购米现象。其它主要副食品价格也程度不同地随之上涨。有关部门及时加大加快加工大米的速度和数量,向各国有粮店投放,把价格限定在1.45元/斤的水平上,使大米价格很快平稳并逐日回落,保持在1.47元的水平。市物价局组成3个巡查大队,早晨查早市,平时看市场,对汛期市场价格进行不间断地巡回检查。对借机发国难财的防汛物资经营者,从快从重查处,予以曝光,很快稳定了防汛物资价格。抗洪期间,全面启动价格信息网,采取全天候采价报价,并根据报价中心和市场巡查组掌握的情况,坚持每天分析市场价格动态,每天向市委、市政府报告。9月,市物价局起草《关于稳定灾后市场物价,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厅予以转发实施,对粮油、肉、菜、药品、过冬防寒商品以及重建家园所需物资等,实行不同形式的干预措施,对灾区灾民以及一些企业的收费实行减免措施。针对市场豆油价格出现持续小幅上升的情况,投入价调基金76万元,补贴生产厂家、国有粮店卖平价,抑制了豆油价格上升势头。国庆节前夕,市物价局召开有月饼生产厂家、商业企业、居民群众、人大代表参加的月饼价格听证会,下发月饼价格监审办法,使灾后月饼市场平稳,价格较低。由于采取以上措施,保证市场物价的稳定,大灾之时的8月份市区零售物价涨幅仍保持-2.8%的水平,大灾之后的9月份为-2.O%。(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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