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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价格调控】
 
 
    1.贯彻落实国家重大价格改革与调控措施。①粮食价格,贯彻中央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降低部分粮食定购价和保护价水平,拉开粮食品种差价、等级差价,落实优质优价政策,做好粮食顺价销售及陈化粮403万吨。②药品价格,贯彻国家调整药品价格政策、整顿药品价格秩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的精神,共降低7批、244个品种、464个规格品的药品价格,降价总额约3亿元。对市两个医药公司同一品种、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剂型的630个品种的药品实行统一价格。实行统一价后,群众投诉率由10%降为零,退货率由10%降到1%。③电力价格,协调经委、电业局对哈尔滨化工二厂等用电大户免收电力城市建设附加费7厘钱,综合上网电费免收5分钱,年减负1 200万元。④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先后对25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和12个收费部门进行调查;起草并下发《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住宅销售明码标价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审批42家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取消或减免涉及住宅建设的28项收费,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每平方米降低100~300元。
    2.理顺价格矛盾。调整哈尔滨发电厂综合上网电价;制定18个品种化肥出厂价格;调整尚志等3县(市)自来水价格;完成安苄霉素等24个品种、143个规格的西药价格和"满山红"胃药等14个中成药价格调整工作;调整7条线路公交票价,三区改两区,制定103、104、107路3条线路豪华空调大巴车票价及旅游巴士票价;调整公房租金,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由1.20元调到1.44元,供热价格调整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4.15元;此外还对公园门票、议价石油液化气等价格进行了调整。年调价额达1.2亿余元。
    (王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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