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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把复查纠正历史老案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先后8次召开区、县(市)检察长会议,对“文革”前检察机关经办的免诉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并由市院逐件检查验收,于1987年5月末完成了整个复查工作。哈尔滨市、区、县(市)检察院,"文革"前共经办终结免诉案件828件,831人(历史反革命580件,580人;刑事248件,251人),除160件案卷因"文革"中丢失无法复查外,对其余的668件,671人(历史反革命511件,511人;刑事157件、160人)都逐案进行了复查。通过复查,平反纠正了91件,92人。其中,历史反革命82件,82人,刑事案件9件,1O人;维持原免诉决定的576件,579人;有1件初步认定为投诚人员。在平反纠正的91件,92人的案件中,属于原认定犯罪事实失实或证据不足的24件,占纠正案件总数的26.4%;属于定性错误的55件,占60.4%;属于肃反运动前已交代清楚,不应再列为或作为反革命分子的,肃反运动中已结论为历史问题、不作刑事追究的,但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又改为敌性定罪免诉的8件,占8.8%;属于投诚起义人员,没有落实既往不究政策的4件,占4.4%。(关秉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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