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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哈尔滨市检察机关以保卫经济建设和改革为中心,以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刑事犯罪和法纪检察为重点,强化为发展生产力服务意识、改革意识和法律监督意识,抓好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在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查处了一批严重危害经济建设和改革的经济犯罪案件。共受案415件;立案219件,比上年增加28.8%。其中,贪污76件,贿赂26件,偷税抗税93件,其它24件;大要案16件。结案213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6.28万元。
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中,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刑事犯罪分子2 599人,批准逮捕2 10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1 837件、2 720人,决定起诉1 306件、1 899人,免诉213件、348人,不起诉8件、16人。通过开展侦查、审判活动监督,防止错捕100人,错诉16人,防止漏捕11人、漏诉31人,纠正干警违法行为73件。
法纪检察工作共受案142件,比上年增加2.9%,立案76件,比上年增加38.2%。重点查处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渎职、重大责任事故等三类案件。其中,非法拘禁14件、玩忽职守11件、重大责任事故35件,占立案总数的78.9%,比上年增加62%。
检察机关于1988年10月建立举报中心(站),仅两个多月就受理群众举报各类案件线索868件。其中,贪污222件,贿赂96件,弄权勒卡60件,严重渎职14件,其它476件。经筛选,对167件重点案件进行调查,立案23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9万余元。
监所检察工作共进行执法检察826次,发现问题277件,纠正89件;进行安全防范检察524次,发现不安全因素192件,解决183件,预防自杀、自伤、脱逃事件43件、43人;受理"两劳"人员又犯罪案件47件、50人,起诉38件、38人;惩治牢头狱霸98人,追究刑事责任12人;查处监所干警违法犯罪案件11件、16人。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959人次,受理群众来信1 056件,自办案件162件;平反、纠正错案34件,纠正违法行为5件,为群众索回债款52万余元。
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参加业务学习,进行岗位培训。大专以上学历的干警已占全市检察干警总数的40.8%,市院占80%以上。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检察干警拒说情370人次,拒吃请129人次,拒礼拒贿116人次、金额达5.7万余元。有342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或受到各种奖励,占干警总数的31.5%;9个区、县(市)院有8个被评为先进集体或精神文明单位,市院被评为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李纯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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