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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7件,比上年增长10.56%;立案142件143人,分别比上年增长7.58%和2.88%;侦结后移送起诉93件94人,分别比上年增长9.41%和9.3%;移送不起诉为零,上年为4件4人;撤销案件为零,上年同期为2件2人。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比上年下降75%。滥用职权案立案40件,占立案总数的28.17%,比上年增长207.69%;玩忽职守案立案26件,占立案总数的18.31%,比上年增长8.33%;徇私舞弊案立案24件,占立案总数的16.9%,比上年下降7.69%;侵权类案件立案12件,占立案总数的8.45%,比上年下降20%;其他案件立案37件,占立案总数的26.06%,比上年增长94.74%。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70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8.95%;其他人员44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0.77%;行政机关工作人员22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5.38%;权力机关工作人员4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8%。35岁至不满55岁的年龄段的犯罪嫌疑人达100人,占立案总人数的69.93%,比上年增长6.38%;不满35岁的3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4.48%,比上年下降14.63%;55岁以上的8人,占立案总人数的5.59%,比上年增长100%。重、特大案件分别立案11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20%和450%;要案立案11件,比上年增长37.5%,其中县处级8件,与上年持平;地厅级3件,上年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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